短剧

网络小说改编短剧侵权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4-12-26

  小说《团宠王妃爱爬墙》连载于网络平台,某科技公司与作者签订了合作协议,获得了该小说的专有排他形式的全球著作权。某科技公司发现,视频平台上热播的短剧《亲爱的夜王子》与涉案小说在整体故事主线、情节、顺序及架构、人物设定及人物关系等方面均一致,构成实质性相似。经调查,导演哈某及某传媒公司为涉案短剧的出品方,某影视公司为短剧的发行方,且三者共同拍摄、制作并共享收益。某科技公司遂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一审法院认为,两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原告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专家点评

  网络短剧、短视频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一种作品类型,满足了公众多元、快速精神文化消费的需求。但是由于网络短剧投入成本低,流水线作业,制作门槛不高,流量为王,播出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自律不足,行业管理有待加强,造成原创性不足,同质化现象严重,精品不多,抄袭剽窃等版权侵权问题经常发生。

  这一案件的终审判决,让网络短剧行业认识到尊重原创、尊重版权的重要意义和抄袭剽窃侵权的法律后果。播出平台应完善备案管理,加强版权合法合规性审查,完善作者投诉处理机制;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短剧编剧、制作机构、播出平台的版权教育与培训,提高其版权意识,明确创作、制作、播放等环节的版权规范和法定义务,探索实施侵权严重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司法机关可以根据侵权情节和证据,适用惩罚性赔偿,对侵权行为给予较为严厉的打击,发挥司法审判的警示和震慑作用;版权主管部门和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应当加大对网剧的版权监测,加大对播出平台、制作机构市场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管;主管部门应当发挥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的作用,规范短剧市场版权秩序,加强社会共治,营造风清气正的短剧市场生态。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会长兼总干事张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