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岂能是“自由体”?

作者:罗文全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08-07

  “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自由体”。整治“自媒体”乱象本质上是公共领域信息秩序的一场保卫战。监管部门、平台企业、“自媒体”拥有者和普通网民都是不可或缺的参与者。


  日前,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整治‘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专项行动。这次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瞄准恶意蹭炒误导公众、多种手段歪曲事实、刻意伪装以假乱真、专业领域信息虚假等四种乱象,可谓是对网络生态的一次彻底“消毒”。

  在互联网时代,“自媒体”生态本身陷入了失范的普遍化处境中。打开社交媒体,就会见到各种匪夷所思的不实画面或者情景。当一次热点事件出现,便会出现许多所谓“亲情账号”“同名账号”,甚至很多AI制作的不实视频都有千万甚至上亿次的点击;当一个影响民生的公共政策出台,就会出现各种“解读版本”“内幕信息”“即将取消”等被“标题党”恶搞的新闻。据统计,在2024年网络传播虚假信息中,“自媒体”平台的虚假信息占比约67%,比上一年提升了12%。

  “自媒体”乱象具有很强的破坏性。2024年某地出现的“抢盐大潮”,就是由“自媒体”账号造谣“海盐受核污染”而导致多地超市食盐被抢购一空的情况;某著名企业家“被死亡”消息的出现,不仅让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价异动,也给该企业家本人和家庭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

  整治“自媒体”乱象必须多管齐下,实行综合治理。中央网信办的这次专项行动,提供了制度层面的“尚方宝剑”。但仅靠政府部门的监管远远不够,各个平台企业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要切实完善内容审核机制,通过技术手段建立“谣言识别—快速处置—溯源追责”的全链条管理体系。比如今年初某短视频平台试行“AI生成内容强制标注”制度,让平台上的虚假信息投诉量下降了43%。要建立跨平台的“自媒体”信用档案,让那些惯于造谣生事的“流量猎手”无所遁形。

  “自媒体”从业者的公共意识觉醒和自律行为规范至关重要。“自媒体”的本质是媒体,而不是个人情绪或商业利益的“自留地”。“自媒体”应当建立相应的职业伦理,对事实保持敬畏,对舆情保持克制,对言行保持清醒。

  人人都是“自媒体”是网络时代的现实。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说过:“真正的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自我主宰,自律即自由。”中央网信办的“清朗”行动,正是为了捍卫媒体自律的尺度,而不是纵容破坏性的“自由”。

  “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自由体”。整治“自媒体”乱象本质上是公共领域信息秩序的一场保卫战。监管部门、平台企业、“自媒体”拥有者和普通网民都是不可或缺的参与者。我们只有共同筑牢网络空间清朗防线,“自媒体”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能和积极作用。

  (作者系湖北省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副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