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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模仿明星须注意法律和道德边界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03-13
“我们被明星杨坤老师告上了法庭,我们的天塌了。”日前,一位日常模仿歌手杨坤的博主发视频,称被杨坤起诉,杨坤要求博主赔偿精神损失并公开道歉。此前,杨坤曾在直播间怒斥模仿者,直呼“太恶心”。(3月12日潇湘晨报网)
有人模仿明星声音,有人模仿明星动作,有人干脆整成明星的样子,各种各样的明星模仿秀娱乐了大众,也让不少网红赚得盆满钵满。然而,这种模仿行为一旦涉嫌侵权或误导公众,就可能面临法律纠纷和道德指责。
《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模仿明星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同时也取决于被模仿者的态度。在杨坤起诉模仿者事件中,模仿者在多个平台发布了模仿视频,通过特定的造型、标志性行为等元素,让公众联想到杨坤,从而获取了流量和关注。如果这些内容具有侮辱、贬低或丑化的性质,那么无疑构成了对杨坤名誉权的侵害。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形象、声誉和利益往往更容易受到侵害。杨坤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既是对自己权益的正当保护,也是对模仿行为的一种警示和约束。
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民众,都应该明确自身行为的边界,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娱乐化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既要鼓励创新和娱乐创作,也要确保这些行为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进行。对于明星们来说,面对模仿者的模仿行为,除了采取法律手段外,也可以尝试通过更加积极的方式来引导和规范。对于模仿者而言,在进行创作时,应当更加谨慎地把握尺度,尊重公众人物的合法权益,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界内进行创新和娱乐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