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作者:儿童文学作家 王林柏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3-04-21



  我小时候,很喜欢读书,尤其是故事书,可以废寝忘食,可以魂牵梦萦,可以浮想联翩,那是一种最纯粹的快乐。

  那时的书属于稀缺资源,我基本带字的都看,童话、民间故事、历史故事,甚至我哥的高中课本和字典也能抱着啃。每次去同学家玩,第一件事就是扫书,看看他们家有没有书可以借。当时我最羡慕的一个职业,是新华书店的售货员,坐着就能挣工资,还能免费看书,太完美了。另外还有一个只能被称为“梦想”的职业,如果有朝一日,我也能写出像《长袜子皮皮》和《匹诺曹》一样让孩子喜欢的故事,那该多好呀。

  梦想很美好,现实却很骨感。高中分文理科,当时有句话,叫“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好,选理科;

  考大学选志愿,那时什么最火?电子,好找工作!于是报了电子科技大学;

  本科要毕业了,发现研究生比本科更有优势呀,所以,读研。

  基本就是随波逐流,我所读的书全是课本和习题册。

  毕业后,去了一家通信公司,做了一个噼里啪啦敲键盘的程序员,按部就班,挣钱,买房,结婚,生子……但内心深处,总有个声音在问自己:这一生是否就这样定型了呢?

  2012年,我儿子3岁时,20多年前种下的一个梦想的种子开始发芽,我决定做一件“很帅”的事情,为孩子写童话故事,作为他成长的礼物,做一个“很酷”的老爸。

  没经验,也没人请教,只能自己看书,自己学。我对自己说:即使做不了作家,也可以进行亲子阅读,这是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决定。

  于是,我捡起了少年时喜欢看的书,比如《长袜子皮皮》《小王子》,也看了一些小时候没机会看到的书,比如罗尔德·达尔的《女巫》,舒比格的《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我还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带着孩子去公园,打开一本刚从书店购买的带着淡淡墨香的《夏洛的网》,读给孩子听。儿子听得无比专注,而我也像是回到了儿时,享受阅读带来的那种简单而纯粹的快乐。整整大半天,我们都沐浴在阳光里,沉浸在故事中。

  我也常常需要跳出读者的身份,戴上作家初学者的工作牌,去解析这些故事,学习作者的思路,学习作者的语言,我还要回忆自己儿时,观察我的儿子,以儿童的角度去理解这个故事。这个过程并不平坦,我花了3年时间,利用课余时间,写了四五十万字,一个字也没发表。那种感觉就像是孤身一人,在漆黑的夜里前行,看不清道路,辨不清方向。那时候,只能用林格伦和J.K.罗琳也曾被退稿激励自己继续阅读,继续学习,继续尝试。我宽慰自己说:最起码,你做到和孩子共读。到了后来,通过参加一个比赛,我有幸出了第一本书。

  孩子越来越大,我可以和他分享的作品也越来越多。

  我读汪曾祺全集,也会挑选里面好玩的散文(如《七里茶坊》)和小说(如《四个孩子和一个夜晚》)给他看。

  我们一起读,谁看到精彩的句子,就念出来分享:

  “饭馆外面有一棵大槐树,夏天一地浓荫。他到休息日,喝了酒,就睡在树荫里。树荫在东,他睡在东面;树荫在西,他睡到西面,围着大树睡一圈!”

  念到“围着大树睡一圈”的时候,两个人便一起笑。

  我们一起读《哈利·波特》,他给我讲对书中某些角色的看法,我给他讲作者可能映射的历史人物。

  我们一起读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系列故事,很明显我的进度远远跟不上他,有时他给我讲还没看过的故事,夸耀他猜出了凶手。

  他还读我的书,基本上他就是我作品的第一个读者。

  有时,他会引用我书中的一些话来说明一个道理,当你告诉一个人,千万不要去想一头粉红色的长毛象时,那个人的脑子里在想什么:粉红色的长毛象!

  有时,我也忍不住在书中替他发出声音:所有的道理都是大人发明的,所以小孩讲不赢你们大人。

  有时,我会征求他的意见,这样写好,还是那样写好?或者询问他,下面的情节有没有好的建议?

  这似乎也是一种共读,共读一本还在创作中,没有完成的书。

  目前看来,他的作文似乎并不出色,但不要紧,因为“我小时候作文也不怎么好”,还有很多时间,现在尽情享受阅读的快乐,享受文学带来的感受就好。

  阅读,是我们家庭交流的一座平台,是心灵沟通的一座桥梁;

  阅读,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阅读,是我的孩子养成的最好的一个习惯,也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