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区变相广告亟须遏制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1-08-05
□戴先任
很多人在社交平台“冲浪”时有看评论的习惯。不过,有用户吐槽:如今多家社交平台的评论区产品推广泛滥,有的是“硬广”,有的则隐藏于评论文案里。(8月3日《工人日报》)
有流量的地方就有商机,就会有人想办法打广告,一些社交平台评论区参与评论的网友多,流量大,评论区甚至沦为了商品推广的“重灾区”。做这类产品推广的人,往往会伪装成普通用户,在评论区描述个人戏剧性的经历,或者作出情绪鲜明的点评,以吸引其他用户关注。一些广告还暗藏“消费陷阱”,或是夸大产品效果,或是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
依据现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评论区的推广广告,没有明确标明广告,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也不利于监管部门监管,属于违法广告。针对这样的变相广告有较大的监管难度。
对此,平台要能加强平台自净,尽好管理责任,利用自身的技术与管理优势对这些变相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同时,主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对各类违法广告加大惩治力度。主管部门和平台要加强合作,畅通用户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用户积极投诉举报。通过形成各方合力,共同遏制评论区变相广告乱象。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自然也不能让社交平台评论区成了法外之地。要遏制评论区变相广告乱象,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净化网络环境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