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作者:程啸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1-04-23

  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民商事领域最重要、最基本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它对于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就侵权法而言,我国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是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众多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进行增删修改而成,既有传承性,又有创新性。

  总体而言,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创新之处可归纳为以下八个方面:第一,区分了侵害与损害,明确了归责原则是损害赔偿责任而非所有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将侵权责任编规范的侵权责任集中在损害赔偿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在性质上属于绝对权请求权,分别由民法典物权编和人格权编予以相应规定。第二,对公平责任的适用进行限制,将其限定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从而防止司法实践中不分是非对错,息事宁人,滥用公平责任的情形。第三,根据社会生活实践的需要,增加了自甘冒险、自助行为和好意同乘等减责、免责事由的规定。第四,完善了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接受劳务一方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提供劳务一方的追偿权;新增了定作人责任的规定;细化了网络侵权责任中的通知规则,规定了错误通知的赔偿责任等。第五,完善了产品责任,明确了销售者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第六,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作出了更细致的规定。第七,新增了生态破坏责任,有利于生态文明的建设。第八,对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调整了规范顺序,同时对社会关注的抛掷物和坠落物致害事件进行了全方位规范,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头顶的安全”。

  《侵权责任法》(第二版)自2015年9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以来,先后印刷7次,销售近3万册,不少法律院系也将其作为侵权法课程的指定教材或列为必读书目。2017年和2019年,《侵权责任法》(第二版)还先后荣获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三等奖、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二等奖。由于民法典已经颁布,且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加之近年来我国侵权法的理论和实践又有不少新的发展,而笔者在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过程中也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观点,故此,民法典通过之后,笔者摒弃杂务、集中精力,花费数月时间对《侵权责任法》(第二版)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侵权责任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希望本书能够对广大读者理解与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有所助益,并推动我国侵权法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