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介下乡之后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11-27

相较于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下乡等措施,数字媒介下乡对于乡村振兴的作用,有着无可取代的价值,也是整个社会转型能否同步,能否获得传受关系总体提升的关键一环。
走进乡村就会发现,社交媒体、电子商务、直播短视频、多种涉农智能化服务平台,已经将媒介的数字化具身到乡村生活之体,成为激发乡村产生内生动力的有力杠杆。
数字时代的制度供给,使得传统的信息鸿沟弥合有了依托,乡村获得了在同一场景下知晓权利义务及铲平观念障碍的条件。人的精神解放带来活力迸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隔绝渐次消除,这种广义的文化赋权,是过去我们运用纸质出版物难以达到的,因此对乡村振兴具有战略意义,凡我同侪皆应尽力推进之。
城乡融合给信息传播业带来的机遇,可以说随着数字媒介的下乡成为巨大现实。认知盈余的城市知识圈,在扩散的实践中往往受到交通、成本、习惯的阻隔,而通过数字媒介,能找到解决知识悬浮的落脚基点,而且是精准化的甚至是一对一的传递途径。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数字媒介桥梁,连接起科研院所与农家小院;实验室与大棚、大地的信息密接产生出巨大效益,已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数字媒介下乡的功能,并不是用一个空载的平台就能解决的。充实的内容、便捷的服务、适配的圈层设计,这些都要对应乡村存在的情感、信息与财富的互联需求,以解决发展缓慢及治理环节薄弱问题。要使普惠的数字化红利充分发放,数字媒介服务的重点是“连接”。
鉴于我国社会的城乡二元结构,离土村民成为一个漂泊于城市的特殊群体,他们与乡村的联系,有赖于数字媒介提供的跨越城乡的公共空间,既要延续原有乡村身份认同,又要建立城市新住民的身份建构。分散在不同空间的离土村民,对于故乡与打工地的双重知情权、参与权,只有通过合适的虚拟空间才可能实时保持。这就好像把分散的原子化的村民群体,聚集成为网络公共空间,实现了乡土公共性的重建。
在这个方兴未艾的过程中,数字媒介的主体是跨界生存的,当然有传统媒体走融合之路创造出的地位。就内容创造而言,要改变传统的“我传你看”模式,向着“平等互哺”的方向发展。一些乡村特有的娱乐化、亲身化、主体化叙事,承载着丰富的转型时代文化符号,蕴藏着深刻的伦理迭变因素,想从中发现新闻报道线索,或是出版选题,抑或是碎片式的微视频、微电影、元宇宙题材,乡村都是前沿的、鲜活的采集领地。
乡村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地理源头,其社会文化价值的重要性,将作为国家民族延续的基因库长期存在。随着数字媒介的下乡,现代潮流元素与乡村文化的融合有了适配的平台,可以产生大量的衍生内容,用以生动地讲好中国故事,一些头部媒介已实现了年产10亿“三农”视频,获赞530亿次。这些硬核的数字说明了什么,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