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标签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10-15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该《公告》在今年3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数字标签的应用要求。这一变革对印刷包装企业而言,既是技术升级的挑战,更是业务拓展的机遇,影响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数字标签规范化
《公告》首先明确了数字标签的核心定义与基础要求。数字标签是通过数字化技术或手段,对预包装食品实体标签相关信息进行的展示形式,其内容必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事项的规定。这意味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等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关键信息,需在数字标签中完整呈现。
在此基础上,《公告》从六个维度对数字标签的应用作出具体规范。一是明确数字标签的内容边界与合规要求。数字标签需完整覆盖法定强制标示信息,且仅聚焦食品标签核心内容,广告、营销等无关信息不得纳入数字标签体系。
二是规范数字标签的展示效果。标示内容需做到清晰、醒目、易于识读,避免信息重叠、堆积;同时,不得设置影响正常阅读的弹窗、飘窗等干扰元素。为提升使用便捷性,《公告》鼓励将数字标签二维码与包装上的其他二维码整合,实现多码合一。
三是强化数字标签的信息安全性与可追溯性。数字标签展示的内容严禁篡改,若需对内容进行修改或更新,必须详细记录修改内容、修改时间、修改者信息等关键要素,确保整个修改过程可追溯,从源头保障信息真实性。
四是拓展数字标签的信息承载功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可标注的配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地信息、食用方法、产品追溯、食品安全与营养等内容,若受实体标签版面限制无法完整呈现,可通过数字标签补充展示。同时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对数字标签展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信息客观科学,不误导消费者。
五是针对特殊食品的数字标签作出专项规定。食品生产者通过数字标签展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产品信息时,展示内容必须与其注册或备案内容完全一致,严守特殊食品的信息合规底线。
六是明确数字标签应用下的实体标签简化规则。若食品生产者通过数字标签展示生产者详细地址,可在预包装食品实体标签上将生产地址简化标注为县级行政区名称,并在生产者名称后进行标示。
推动全链条变革
回溯政策背景,今年3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首次明确了数字标签的合法身份,并确立了其应用原则。此次《公告》的出台,是对前期标准的进一步细化与落地,为印刷包装行业的数字标签应用提供了关键指引。
数字标签的落地并非单一环节升级,而是对食品行业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的系统性重塑。对行业企业而言,一方面,需加速技术升级与应用落地。印刷包装企业应积极投入技术研发与设备更新,尽快具备数字标签的生产能力。通过在食品包装上添加二维码等数字标识,让消费者扫码即可便捷获取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包括原料来源、生产过程、检测报告、营养数据及食用建议等,充分满足当下消费者对食品信息透明度日益增长的需求。目前,上海、广东、山东等省市已率先推进试点,乳制品、粮油等品类超千款产品启用数字标签,为行业提供了实践参考。
另一方面,要筑牢数字标签的信息安全与使用稳定性防线。在数字标签推广过程中,信息安全与使用体验是关键环节。信息安全层面,印刷包装企业需建立“技术加密+流程管控”双重体系,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生产数据,严格执行修改追溯制度,避免信息泄露或篡改;使用体验层面,需优化技术适配性,开发低网络环境离线加载功能,简化操作流程,避免扫码失败、加载缓慢等问题。
(作者系中国副食流通协会食品包装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