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时转则治 治与世宜则有功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07-29
张平
21世纪前后,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发展引发了内容传播方式的颠覆性变革,音乐、视听、文字等作品借助网络平台实现了快速传播和共享,侵权盗版行为泛滥成灾,版权保护矛盾日益尖锐。2005年国家版权局及有关部门启动“剑网”专项行动,直指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以行政执法为核心,高效、集中整治版权侵权乱象,特别是在音乐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5年,国家版权局发布了有“最严版权令”之称的《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短期内大量未经授权歌曲下架,终结各大平台长期以来的粗放式发展模式,推动行业朝着正版化迈进。2017年,国家版权局就网络音乐版权相关问题约谈各大音乐平台负责人,促成腾讯、阿里、网易等大型音乐平台完成交叉授权,打破版权壁垒,回归用户体验和鼓励创作的核心维度,推动构建开放的内容市场生态。2022年“剑网”专项行动十大案件中,上海、江苏联合查办出售含有盗版音乐的车载U盘案件,不仅有力打击了网络盗版音乐行为,也为版权执法部门跨区域协作行动提供了可借鉴的范式。
“剑网”专项行动实施20年来,我们欣喜地发现,音乐版权环境的肃清不仅为用户带来了更好的娱乐体验,更促进音乐价值的落地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国音乐版权逐步朝着正版化、正规化迈进,通过打击侵权、规范竞争、构建开放生态、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剑网”专项行动也随着商业模式的不断变化而与时俱进,在音乐版权领域呈现出鲜明的时代性特征。近年来,网络直播与游戏行业的蓬勃发展催生了全新的音乐使用场景,直播间内演唱他人歌曲、未经授权使用音乐作品作为游戏配乐或短视频背景音乐等乱象频发。
这其中,诸多法律问题引发学界、实务界关注,例如主播即兴演唱他人歌曲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公开表演,音乐平台如何适用“避风港规则”以及承担何种审核义务,影视、游戏中音乐作品改编权的法律边界等。这些问题的探讨,推动着相关学术研究走向纵深,也促使人们重新反思版权的核心价值和理念。
当下,微短剧、舞台演出的兴起又使音乐版权治理进入新阶段。微短剧以“短平快”为特征,日均产出量数以万计,其可能构成的音乐侵权呈现碎片化特点,如何建立与传播节奏适配的快速维权机制,成为破解迭代速度快与传统维权周期长这一矛盾的关键。舞台演出领域中,音乐节、商业演唱会频繁出现的未经许可翻唱、改编行为,暴露出版权许可链条的混乱——演出主办方、承办方、演出团队之间谁是版权合规的第一责任人,以及版权责任应如何划分,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执法精准度。面对这些新兴领域的版权治理难题,执法实践也在积极探索应对之策,试图在快速变化的传播环境中找到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平衡点。针对未取得授权而拟开展音乐演出的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发出全国首个音乐著作权领域的知识产权行政禁令,这一举措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侵权行为的发生,将损害降低至最小,以创新执法监管手段为构建“严、大、快、同”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持续注入新动能。
今年是“剑网”专项行动开展20周年,“剑网2025”专项行动将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等重点作品,以及动漫、游戏、网络存储+传播等领域作为监管重点,既是符合当下时代文化发展潮流的举措,也是对数字时代音乐使用场景泛化的现实回应。
展望未来,音乐版权保护面临着诸多新挑战,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音乐作品的产生与传播形式,人工智能创作、改编音乐产生新的版权争议,如人工智能生成音乐的版权归属问题、抓取已发表音乐作品训练大模型的合法性问题等,尚未有明确定论。此外,版权出海作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如何构建音乐产业的国际风险防控体系以面对海外市场复杂多变的政策环境、商业环境,已然成为至关重要的课题。我们应秉持开放的视野和包容的心态,既要积极应对科技进步所带来的各类挑战,还需具备国际化的战略眼光,立足国家发展定位,主动探索版权治理的可能性。
“剑网”专项行动20年,是中国版权保护从弱到强的20年,它见证了中国文化产业在版权保护之路上的艰难探索与丰硕成果。我们期待“剑网”专项行动在每一桩执法案件中、在每一类版权侵权打击活动中持续发挥作用,推动创造更加公平、更具活力的网络版权清朗环境,为大力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动力。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双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