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理解”不了自己的文章,这种尴尬当被重视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07-10
作者“理解”不了自己的文章,这不是个别现象。2019年王亚创作的散文《清明》出现在某地高二年级语文统考的试卷上,原作者在做这道满分20分的阅读理解题时,只得了6分;2018年,作家周国平在接受采访时直言:“我做自己文章的阅读理解,分数还不如学生”。
这样的案例实在太多,堪称不胜枚举。对此也有“专业”的解释,称作者想法和读者理解不会统一,考题考验的是学生“阅读能力”,“读者接受”本来就未必符合作者原意云云。
文学阅读当然和考试做题不同,但也应该追问的是,考试做题的目的是什么?恐怕不是揣摩出题人的意图、拿到高分数,而是提高学生的文学理解能力,写出更好的文章,掌握文学创作和阅读的基本逻辑。而现在的问题是,出题者自己都误会了作者,却让学生理解自己,最后的结果恐怕不是学生理解了文学,而是理解了出题者的脑回路罢了。
当然,想要出一种完美的题目本来也不容易,尤其是语文这种主观性极大的科目。但是这种作者和出题者的反差,多少是个提醒:由此引导学生对文学创作和意图的理解,很可能是存在偏差的,“得高分”和“懂文学”很可能完全无关。
而且这也可能引导一种狭隘的文学观:认为文学有正确的理解,也有精准的答案,却忘了文学本身的开放性和多义性。
那么也应当考虑,在阅读理解的试题中,是否应当缩减主观发挥的部分,而将语文教育引导至对客观的基础能力的考查?比如遣词造句的运用、主谓宾的分割等。这些题目,可能无法展现出题人的“精妙水平”,也无法拉开过大的分差,但无论是从尊重作者和文学,还是提高学生文学理解能力的角度,可能都是更恰当的。
(7月6日 光明网 光明网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