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戴茵:

在书价问题上引入反垄断豁免机制

作者:本报记者 雷萌 张博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03-11


  “在图书价格问题上引入反垄断豁免机制,既保障图书行业的正常经营,也保护文化产品的特殊性。”全国人大代表戴茵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图书价格应适用反垄断豁免的建议》。

  3月8日,戴茵告诉《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部分国家(如德国、法国)坚持图书转售价格维持豁免政策,而我国目前尚未明确法律认可这一模式,导致出版社与经销商在定价问题上缺乏统一法律依据,进而可能破坏市场公平竞争、限制消费者选择,同时也削弱了出版物的文化属性和品牌价值。

  戴茵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增设“文化例外”条款,将图书转售价格维持纳入豁免范围,允许出版社与经销商签订纵向价格协议,明确允许图书行业实施转售价格维持。对此,她还建议,参考德国《限制图书价格法》,限定豁免范围为“具有文化价值的出版物”,排除教辅、工具书等标准化产品。同时,可以借鉴欧盟《纵向协议集体豁免条例》,设定“三要件”,即豁免条件的约束,条件设置可参考文化价值证明、竞争影响阈值、消费者利益保障等。

  此外,戴茵建议制定《图书交易价格法》,规范新书折扣期限。例如,立法规定新书上市12个月内不得低于定价的八五折销售(具体折扣限制可再行征求意见),特殊情况需经行业协会审批。管理部门和出版社、电商平台代表可组成联合监督委员会负责抽查线上书价,要求平台公开算法定价规则(如满减、补贴与图书的关联逻辑)。同时,对出版商和经销商进行协议范本相关要求,例如强制要求合同包含“违约阶梯处罚”,如电商首次违规需补偿出版社差价、三次违规取消合作资格等。

  戴茵介绍,在具体执行办法方面,有多个国家成功案例可参考,如法国在1981年通过的《朗恩法》,规定新书出版后2年内任何渠道不能对出版社定价打折超过5%。随着数字出版崛起,法国在2010年将其纳入该法规适用范围,甚至在2014年立法禁止亚马逊提供折扣书籍免运费的服务。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2021年法国出版品种数109480种,名列全球前五,同时通过对转售价格维持的豁免,使独立书店占比稳定在35%以上,小众图书出版量增长18%。韩国《出版文化产业振兴法》规定出版物销售折扣上限为定价的10%,最多叠加5%的额外折扣券,违规罚款为300万—500万韩元。该法实施后出版社利润率回升至7.2%(2022年)。

  在建立行业配套机制方面,戴茵建议推动全国统一的图书“进销存”系统,实现销售数据透明化,防止平台利用信息不对称延长账期、占用资金。对接出版社、印刷厂、经销商数据链,实时监控图书印量、销售流向及库存周转率,防止电商虚报销量骗取补贴。参考德国图书贸易市场营销及出版社服务公司的数据标准化服务方式,实现书目信息及销售数据的标准化和集中化,要求平台在一定期限内同步销售数据,延迟超一定期限则处以日息滞纳金。

  戴茵还建议增设文化出版专项基金,补贴中小出版社和实体书店,鼓励小众图书出版与地域性文化传播。建议从电商平台图书销售总额中征收一定比例作为基金,财政部门可考虑按1:1配套,同时根据国家对于文化产业的指导性发展意见,设置更加详细的补贴内容。

  戴茵还强调了强化监管与多方协作,建议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联合出版主管部门成立图书价格监管委员会,定期评估豁免政策效果,动态调整实施细则。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限折期限、豁免范围等,如发现电商通过“组合销售”(图书+日用品)变相降价,可扩大监管品类至关联商品。同时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对恶意倾销的电商平台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图书采购项目,或在企业信用上予以相关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