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汹涌,电影如何杀出重围

作者:本报记者 杨雯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4-09-04

  今年暑期档已经落下帷幕,不足120亿元的总票房与去年同比出现了大幅下滑。在业界、学界反思影片自身的内容、品质、热度的同时,也有不少人注意到了一只“隐形的手”——舆情。

  舆情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但近年却在或多或少地影响着电影市场。只是今年暑期档来势尤为凶猛,将多部影片卷入话题旋涡之中。不久前,阿里影业总裁李捷更是公开发文称:“这两年的电影投资较大的风险已经不只是内容质量、题材故事、演员演技,而是各种角度出现的舆情,这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怖力量,很多片子深受其害。”

  对此,《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电影评论学会会长饶曙光,请其分享了对这个游离在选题故事、主创班底、后期制作、宣发营销等传统因素之外,能够左右电影票房成绩的“新兴力量”的看法。

  侮辱性极强,伤害性也很大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舆情对电影产生影响,大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感受明显的?它与正常的电影批评有什么区别?

  饶曙光:伴随着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和电影市场的扩大,舆情一直存在,也一直对中国电影产生着影响。

  不客观的舆情往往是一种负面的炒作,是一种非专业的、非善意的现象,它对电影创作、电影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因为很多批评完全与电影内容无关,更多的是对影片的一种偏见,并且借助、滋长了社会的一些情绪。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今年暑期档的热门影片中,除了《抓娃娃》算是正常发挥,其他影片,尤其是《逆行人生》《解密》《异人之下》与市场预测有较大差距。您觉得,这背后有没有舆情推动的作用?

  饶曙光:在我看来是有的。比如《逆行人生》,很多人在没有看影片之前就提出了断章取义的批评。又如《解密》,很多评论并不是针对影片本身进行专业的、深入的讨论,而是对导演个人进行的一些炒作。

  中国电影的底线是向善,不管电影表现的是什么样的故事、用什么样的方式,其价值观都是向上的,给人以更多的希望和看到光明的勇气。而很多不客观舆情攻击的角度非常刁钻,对电影进行了莫名其妙的解读和曲解,电影方难以招架甚至无力反驳。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就目前很多电影的情况来看,一旦舆情出现问题,那么不论其有多么优秀的品质、多么强大的阵容、多么正向的主题,似乎这些瞬间都变得毫无意义,影片直接被观众打入冷宫。对此,您怎么看?

  饶曙光:这也就是我为什么一直强调不客观的舆情对中国电影发展的影响是极为负面的,不仅侮辱性极强,伤害性也很大。一旦被舆情绑架,就会割裂行业内的同行信任,挫伤创作者的热情,也让投资方望而却步。

  电影产业发展到今天,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新挑战,还要与其他娱乐形式竞争,已经禁不住任何内耗。如果不良舆情持续干扰下去,电影的未来是堪忧的。

  意见的底线应是向善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对电影而言,批评从来都是相对容易的。毕竟,再好的电影,也总能从某个角度找到它的短处。那么,这个过程中,又该如何平衡批评与不良舆情呢?

  饶曙光:对电影有不同的看法和不同的意见,是再正常不过的。但是,这些看法和意见的底线也应该是向善的,而不是恶意的为黑而黑。

  更进一步的要求就是,发表电影意见时应该具有更多的专业性,能够理解电影创作的苦衷,理解电影行业的苦衷。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能不能进一步谈谈这种专业性。

  饶曙光:早在2017年,中国电影评论学会就发布了《网络影评人七大公约》。希望大家齐心合力,为中国电影健康可持续繁荣发展,从大国走向强国营造一个风清气朗的舆论环境。

  其中包括:坚持说真话、讲道理,营造开展网络影评的良好氛围;坚持实事求是的批评,不庸俗吹捧、不阿谀奉承,不用简单的商业标准取代艺术标准;尊重每一位观众喜欢或讨厌电影的权利;尊重观众对电影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坚持以专业的精神,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电影做专业分析,以理服人,增强公信力;无论优劣,认真对待每一部电影,在没有看完全片的情况下,不正式发表影评;坚决反对网络语言暴力,不用侮辱性语言谩骂、攻击电影作品、创作者和与自己观点不同的人。

  约定的这些内容现在仍然适用。

  舆论环境建设人人有责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相比于电视剧、综艺、游戏等文化休闲手段,为什么电影对舆论似乎更加敏感,也更容易受到舆情的影响?

  饶曙光:电影本身是一种注意力经济,其需要成为社会的热点和文化的热点,以便在单位时间内争取更多的观众走进电影院,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因此,舆论对电影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我们需要创造积极的、正面的、专业的、善意的舆论来关注电影,为电影的发展营造一个健康的舆论环境。现在全行业的人也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都在积极地行动起来。同时,也希望广大观众能够有自己的判断力,不要被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带着节奏走。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鉴于今年暑期档的情况,已经有部分从业者呼吁,对造谣中伤挑动舆论、雇佣营销水军伤害电影口碑和创作者声誉、令投资方合法权利严重受损者,相关部门应该制定法规政策,从严查处追究责任。您认为,为了控制、阻止不良舆情对电影市场的继续干扰,电影行业还应该做些什么?

  饶曙光:我们有《电影产业促进法》,有“十四五”电影发展规划,完全可以依法治电影、以规治电影,而不是以舆情治电影。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电影也不能唯舆情独尊、被舆情牵着鼻子走,而应该有行业规则、行业标准,尤其是专业的评价话语体系。

  现在是中国电影发展的关键时期,电影研究界、评论界应该努力地发声,齐心协力为整个电影行业、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其实,不仅是电影界,其他行业也都有舆情。因此,对于舆论环境建设,电影人乃至全社会人人有责,万万不可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