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篆刻艺术》

彰显独特的东方文化精神

作者:顾琴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4-01-11

  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文化艺术的特殊贡献。

  中国书法作为东方传统文化中最具中华文化特质的视觉艺术,中国汉字作为书、印艺术的核心符号,与书法篆刻的艺术书写和书刻意象息息相关。

  鲁迅先生曾言,汉字有三美:意美以感心,音美以感耳,形美以感目。可见,书法艺术并不等同于一般的实用书写,其所包括的意、音、形的三美更是凸显书者饱含其独特的性灵构思,不断建构并涵养化成的字符与意象。书者用笔、墨、纸、砚等书法工具,经由书写过程,创作书法线条,通过节律的运笔轨迹,达致生动而触人心悟的艺术,以此表达书者的心性,体现书者的生命形式,传达书者的审美意趣与思想情感,书法具有审美性与实用性的高度统一。

  我们在历代书论中,能参悟到先贤们绝妙的书法艺术境界。汉朝扬雄言:“书,心画也。”元朝郝经《论书》:“书法即心法也。”晚清刘熙载《艺概·书概》言:“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由此可见,中国书法以书写汉字为具体形式,通过书写抒发主体情感。

  从殷商时代汉字发轫、甲骨契书滥觞,到商周时期金文雄浑奇逸,到春秋战国时期楚、齐、晋、秦各系书风齐放,再到秦汉分书、简牍、诏版、帛书、石刻、摩崖等样态纷呈,至东汉时中国书法已基本完成了书体演进之程,其后诸时期均为中国书法的风格变迁期。魏晋南北朝时,楷、行、草诸体日趋兴盛与完善,实用书写与艺术表现得到充分融合与彰显,书法在艺术性灵层面攀上首个高峰,涌现出钟繇、皇象、卫瓘、索靖、“二王”等非凡绝伦的代表书家及经典书作。此后历经唐人尚法,“初唐三家”之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中晚唐“颜筋柳骨”之颜真卿、柳公权,均以精谨严法的楷书而垂范后世。宋人尚意,则有以“苏、黄、米、蔡”为代表的书风,立足个性、敢于独造,在书写中注重表达内心深处的精神意象。元人复古,在赵孟頫的影响下,元代书家大多探古溯源,直追魏晋隋唐古风。明人多态,随着明中期经济文化的渐趋繁盛,以吴地苏州为中心,沈周、祝枝山、文征明、唐寅、陈淳、王宠等为代表的“吴门书派”,书风雅秀,性灵润泽,一改明初单调的萎靡之风;明后期以松江地区为中心、董其昌为首的“云间书派”,重又倡导复古书风、力追晋唐,以禅喻书,学古求变。清人崇碑,金石学与考据研究迭兴,引发碑派书法勃兴,尤其是篆隶书风于清代得到了极大拓展。

  纵观中国书法演进史绵延横亘的五千年,与此相伴的是,中华书学体系在明理、笃学、育人、养德诸方面无不彰显出其独特的东方文化精神。

  基于上述思辨,《中国书法篆刻艺术》(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一书的编撰,侧重书法、篆刻艺术鉴赏对于培养人的书法创作能力、审美能力、人文情怀和文化品质等的重要作用。我们深信,书法篆刻艺术美育正与当前国家大力倡导“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宗旨一脉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