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白皮书提到“素养”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3-03-30
不久前国新办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充分展示了我国在依法治国理念的统摄下,运用法律手段规范网络环境的全貌。
可以说,如果把互联网比作一座无形的大厦,那么法律法规就是支撑这座大厦的骨架,如果没有牢靠的“四梁八柱”,再华美的大厦也随时将倾。
法律的特点是具有刚性和严肃性,敬法、畏法是当然应该有的法治环境。但是,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已成为童叟也须臾不能离的环境资源。一个人不可能时时在感到有很大法律压力的气氛中很轻松地释放言谈举止。正如《孟子》所述:“道则高矣,美矣,宜若登天然,似不可及也”。为避免“不可及”现象,孟子的主张是:“何不使彼为可几及而日孳孳也?”也就是说把道变得可以让人达到,可以每天努力追求的东西。
正是循着这样的教化逻辑,白皮书中专门拿出了一部分章节,以阐述网络素养的内容。这样做,就是看到和把握了基于个人的、日常的素养与反映国家意志的、抽象的法规之间的重要关系。
由于互联网发展空前迅猛,网络赋权极为彻底,使得善良的人和具有恶意的人各自都有了张扬本性的自由空间,而法规并不是守在键盘上的哨兵,指尖行为的第一调控力还是来自网民个人的初心,以及有没有由初心养成的行为习惯――素养。
人们普遍感到,网络上时时有一股股戾气袭来,这股戾气说不上是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但它给人的伤害存在,对整个互联网的危害存在,进而对虚拟世界产生怀疑和不信任,这已经极大增加了社会交往成本,甚至撕裂人性和人情。
可以说,一个缺乏良好素养的社会环境,是托举不起法律重器的,就像河里没有丰盈的水,船只一定搁浅一样。
作为一个由人创造出来的自在之物,互联网必然也要遵循自然之道与人伦之道的合力调控,哪怕它再庞大、再神秘和再复杂。因此,治理互联网完全可以借重中国古代优秀的处世态度,以构建对互联网应有的正确伦理观。如,《易经》中的“大壮”之卦是鼓励君子从事大事业、以慰平生的,但它主张唯有用正大的精神,才能达到“利贞”,因为天的法则,就是正大。
我们常说的要在网络上营造“清朗空间”,这是与大壮、利贞、正大之事业观和伦理观完全暗合的。倡导和培育出这样的素养氛围,是对每个人的利好,也是对网络恶行最有效的联合抵制。
一部白皮书,多少深含意。字面说得多的是法律法规,寄意深远的是素养,我们应该体察其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