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摆拍短视频再“大摇大摆”

作者:丁慎毅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3-03-30

  3月2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对于记者关心的短视频虚假摆拍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牛一兵表示,将全面清理通过伪造场景、编撰细节、虚构经历等手法摆拍制作的导向不良、误导公众的短视频。(3月28日澎湃新闻)

  短视频摆拍,平台和视频发布者得到了更多流量,但他们常常误导受众,甚至挑拨受众情绪,造成网民之间的互撕。客观地说,有些摆拍的短视频在法律层面已经涉嫌欺诈,更会因形成信任缺失的恶性循环,侵蚀新媒体的发展根基。

  目前,我国已陆续发布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等,来规范网络主播和短视频作者的传播行为。2022年6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又联合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明确31种行为不得出现。在对主播处罚上,细分为警示和约束、封禁账号并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层级。可以说,法律上已经没有障碍,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和创新。

  此次国家网信办表示优化算法推荐机制,优化审核策略,优化账号管理,无疑是与时俱进的监管创新。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可以让良币驱逐劣币;优化审核策略,可以公平效率兼顾;优化账号管理,可以通过信用评价体系强化账号全流程、全过程管理。特别是信用治理,作用于主体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可以达到动态监管、穿透监管、行为监管的成效,实现精准监管、差异监管、高效监管。2022年8月,《网络直播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发布,此次网信办在短视频上的探索,将为逐步促进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纳入相关法律积累经验。

  对平台来说,对摆拍短视频,一方面要明确规则,必须在视频中始终出现“摆拍”的字样提示。另一方面,要算法向善,利用新技术把一些摆拍短视频排斥出去。同时,对那些逃过监管的摆拍短视频,则必须永久封号,并把相关信息及时通知监管部门。不要因为留恋这仨瓜俩枣而得不偿失。

  网民既是新闻信息的接受者,也可以是发布者,但网络信息泥沙俱下,一不小心,轻则被玩弄智商,重则成为“帮凶”。每个网民要自觉提升媒介素养,遇事不妨让信息“飞”一会儿,让热点凉一会儿,这降低不了自己多少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