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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动态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2-07-21
江苏: 暑期“护苗” 守护成长
□陈立俊
昆山开展“护苗宣传一线牵 幸福安全两相连”系列主题“护苗”宣传活动。
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 供图
近期,江苏多地“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开展出版物市场联合执法行动和形式多样的宣传宣讲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建湖县在塘河街道严桥村举办“护学助苗”课堂,通过法律宣讲、观看《护苗就找12390》动漫微视频并结合生动有趣的绘本故事,让大家了解“护苗・绿书签”行动的目的意义,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养成绿色阅读、文明上网的良好习惯,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
邳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公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护苗2022”暑期专项行动。其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园周边书店、文具店等重点部位,查获侵权盗版教材等图书1550册,有力打击了非法出版传播活动,维护了良好的出版物市场秩序。
苏州市姑苏区组织辖区学校深入开展“护苗2022”专项行动,通过播放区委宣传部制作的姑苏喵“扫黄打非”视频,宣传宣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帮助未成年人提高对黄非内容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防止网络沉迷,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昆山开发区“扫黄打非”工作站融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护苗宣传一线牵 幸福安全两相连”系列主题“护苗”宣传活动,通过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扫黄打非”相关知识、开展青少年安全讲座、推介暑期优秀书单、手绘“护苗”海报等形式,引导未成年人加强安全防护、养成阅读习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广西: 宣判一起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5・7”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款50000元;继续追缴吴某非法所得101504.5元,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银行卡、手机、印章、小卡片等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该案系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黄打非”部门将其列为2021年“扫黄打非”重点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被告人吴某在社交软件上接触到色情网站招募信息,于是应聘成为该色情网站的推广代理。为了推广该色情网站牟取利益,吴某办理了电话卡,申请了多个社交软件的账号,制作了宣传小卡片,并找人制作了印章等,随后到一些公共场所发放小卡片,肆意推广该色情网站。
每推广一段时间后,吴某都会向其上家索要报酬。2021年1月至6月间,上家共转入吴某账户42笔非法所得,共计101504.5元。经侦查统计,吴某推广过该色情网站的视频有6463部、打赏983条、访客956959人。办案机关依法对送检的色情网站中随机抽取的部分疑似淫秽视频材料进行审查鉴定,经鉴定,均为色情视频。
右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以牟利为目的,在公共场所张贴广告传播淫秽视频网站,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被告人吴某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