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赋能,以检察创新服务版权产业发展

作者:田向红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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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来,北京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数字时代检察履职的鲜明特质,立足法律监督定位,不断释放“数字革命”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智赋能、检察效能与制度赋能相统一。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8个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了作品登记,其中包括创建知识产权检察领域的相关应用场景智能化模型。自模型建立以来,北京检察机关办理包括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全市首例利用人工智能生成模型侵犯著作权犯罪案等在内的各类知识产权检察案件3549件。通过持续探索创新,北京检察机关构建起知识产权检察领域应用场景智能化模型,为版权保护注入强劲动能。


  智检模型驱动 构建全链条保护格局


  全面建设和运用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依法精准打击侵权盗版犯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构建检察版“接诉即办”机制,以市民服务热线、首都版权协会受理投诉数据等七类数据为基础,升级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模型评选中荣获一等奖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自主创设“智能解析程序”,每30分钟内一键完成对36万余条数据的筛查,动态、精准、高效识别全市重点点位、重点线索,实现场景应用可视化。经过多方协作推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51起(含跨省案件31起),行政处罚72件,公益诉讼立案4件,助力打掉制假售假窝点219处。在民事检察领域,通过模型识别出77件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批量诉讼案件缺乏正当基础,协同其他司法机关开展专项治理,并先后向外省检察机关移送线索24件。

  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建立系列配套机制。北京市检察机关与北京市版权局、市公安局等建立涉刑重点线索联合研判机制及常态化开展恶意诉讼专项行动,形成跨区域“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在此基础上创建京津冀“必审、必报、必查”跨区域全链条打击侵权盗版办案机制,办理国家版权局等部门督办的邵某某等18人售卖2000余万册盗版少儿图书案等大案要案,相关案例入选《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度报告》典型案例,工作机制获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三批典型案例。

  此外,北京检察机关还打造“AI+检察服务”平台,推出察微知远、智检速答、检启智远、恶意诉讼线索举报平台等AI矩阵,嵌入微信公众号,对内为检察干警提供“一键式”智能检索、文书生成服务,提升办理版权案件效率;对外为权利主体、人民群众提供控告申诉、版权咨询等在线服务,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对版权的司法保护诉求。


  技术赋能办案 破解新型犯罪难题


  北京检察机关推行“技术调查官+检察技术人员”辅助办案机制,积极应对数字时代版权保护新挑战。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建立技术调查官库,首批聘请43名专家、技术骨干担任技术调查官。邀请技术调查官、知名高校教授、检察技术人员等参与办案46件次。

  同时,借助检察技术资源优势,将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检察技术人员作为办案组成员,解决电子数据审查、声像资料检验、文件检验、痕迹检验等14个领域的技术难题。如某科技有限公司,孙某某等4人窃取核技术应用领域软件源代码案,该案持续侵权长达近10年,员工另起炉灶抢占原公司海外市场,造成损失合计2000余万元。涉案软件涉及核技术应用产业,包含6个技术密点,分布在5个子系统中,在技术调查官和检察技术人员的共同辅助下,依法通过远程勘验提取关键邮件、搭建虚拟环境还原相关软件研发过程,高效解决被告人对外发送图纸上所绘制的产品结构位置关系和相关参数与权利人主张密点技术的关系,最终成功指控犯罪,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再如,北京市首例利用人工智能生成模型侵犯著作权犯罪案,姚某某等4人未经插画师许可从网络平台下载热门美术插画作品图片,委托技术人员利用生成式大数据模型“图生图”功能,通过设置参数对图片进行细微修改,形成所谓的“二次创作”,制成拼图通过网络平台对外销售牟利。通过检察技术人员辅助开展模拟实验、现场勘验等,准确解析涉案人工智能生成模型的技术原理、参数设定,以此证明被告人仅运用模型预设指令处理涉案美术作品、选取与原美术作品“实质相同”的生成物的事实。


  首案规则引领 树立司法办案标杆


  北京检察机关持续提炼办案规则,发挥“首案”引领示范作用。办理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明确玩偶形象著作权的刑事司法保护规则,对全国同类案件办理具有示范作用。检察机关在办理宁某某等人仿制泡泡玛特手办及“盲盒”案也参考了该办案规则。

  办理北京市首例利用人工智能生成模型侵犯著作权犯罪案,首次将利用AI技术复制他人作品的牟利行为纳入刑事司法打击范畴,确定AI时代刑事领域“复制发行”的认定思路。

  依法办理涉高校数字图书馆侵权系列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查明涉案高校购买第三方数字资源服务供学校师生使用,仅提供数据库链接,未将涉案作品存储于本地服务器,未提供远程镜像服务,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经工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该案强调了数字时代学校对数字图书的责任边界,平衡了版权保护与文化传播之间的关系。

  办理北京市首例销售破解版免广告APP案,针对以观看广告替代会员费的新型商业模式,遵循法秩序统一原理把握“技术措施”的认定标准,并明确制售破解版外挂软件如仅修改部分源代码亦构成对原APP软件作品的复制发行。办理某文化企业在出版领域注册商标被撤销行政诉讼监督案,该企业因与某学校重名引发了系列知识产权纠纷,检察机关联合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一揽子纠纷和解,企业主动撤销监督申请。该案办结后,检察机关首次探索将检察环节的处理情况函告关联部门,为案件后续处理提供参考。

  办理赵某某等7人销售盗版儿童绘本案,对于公安机关委托行政机关收集、调取、制作的物证、勘验笔录等,经审查发现与刑事诉讼取证标准存在一定差异,检察机关经过补充调取证据并充分论证,明确经证据补强且庭审质证后上述证据仍具有刑事证据效力。

  办理北京市首例由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发现的刑事犯罪线索案,中某公司负责提供域名管理服务,有人利用技术手段入侵公司的域名维护系统,冒充权利主体将域名对外出售,法院判决认定中某公司未尽到注意义务,存在过错。中某公司申请监督,检察机关经调查服务器留存的IP地址、相关资金流向等证据,锁定作案人系李某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以盗窃罪成功起诉李某某,促成其主动赔偿域名权利人和域名服务商的全部损失,实现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协同处理。

  在办理案件基础上,北京检察机关持续提炼办案规则,制定《涉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电子数据证据收集与审查办案指引》等系列工作办法10个,发布《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刑事风险提示》、中英文版《护航版权高质量发展办案要旨》等,提炼检察办案规则以案释法。

  下一步,北京检察机关将在北京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持续发挥数字要素对检察履职赋能当下、蓄势未来的作用,持续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持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版权现代化发展,与各方携手奋进、砥砺前行,共绘版权保护良法善治同心圆。

  (作者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