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到:
- 全屏阅读
- 放大
- 缩小
- 默认
阿那亚礼堂著作权侵权案终审落槌——
复刻“网红”礼堂,终需为侵权买单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07-17
河北省秦皇岛市阿那亚社区标志性建筑——海边礼堂,自2015年建成以来,凭借极简美学设计、精神内涵与海天交融的诗意表达,迅速成为现象级文化地标。然而,河南新乡某商业区近日出现的“孪生建筑”却因著作权侵权问题引发法律纠纷。
事件源于阿那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那亚公司)在小红书平台上发现河南新乡某商业区一座礼堂因其独特的打卡照片而走红。经查证,该建筑与位于秦皇岛阿那亚社区的标志性礼堂外观高度相似。阿那亚公司随即向建设方河南经开里置业有限公司发出侵权告知函,要求拆除,但未获回应。阿那亚公司遂提起诉讼。案件历经一审、二审直至再审程序,最终于2025年6月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法院认定涉案礼堂侵犯了阿那亚公司的建筑作品著作权,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限一个月内拆除侵权建筑,并赔偿阿那亚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
该判决在法律界与社会层面引发关注:一方面,司法实践首次突破传统赔偿模式,直接通过拆除令遏制侵权行为,为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树立新标杆;另一方面,案件折射出原创设计与商业开发间的深层矛盾,如何平衡文化传承与创新激励成为热议的焦点。
复刻“网红”礼堂引纠纷
阿那亚礼堂,这座位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阿那亚社区的建筑,近年来已成为国内极具影响力的建筑与文化地标。从简洁流畅的线条,到富有仪式感的空间布局,阿那亚礼堂的每一处设计细节都彰显着原创的魅力与价值,凝聚了设计者的心血与智慧,也因此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建筑作品著作权。
2024年3月,阿那亚公司在日常网络监测中发现,小红书平台上涌现出众多用户发布的位于新乡市某商业区的礼堂打卡照片。经仔细比对,阿那亚公司震惊地发现,该礼堂建筑(即被诉侵权建筑)从整体外观到关键设计元素,几乎是对阿那亚礼堂的一比一复刻。无论是向两边倾斜的标志性房顶,还是走上礼堂的楼梯设计,乃至建筑整体呈现出的孤独而富有艺术感的氛围,都与阿那亚礼堂高度相似。阿那亚公司意识到,其对阿那亚礼堂享有的建筑作品著作权遭到了侵害。
阿那亚公司第一时间便向侵权方经开里公司发送律师函,明确指出侵权行为,并严正要求其立即拆除被诉侵权建筑,以停止对阿那亚礼堂著作权的侵害。然而,经开里公司并未理会阿那亚公司的合理诉求,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拆除侵权建筑。无奈之下,阿那亚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24年4月正式向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经开里公司拆除侵权建筑、停止相关宣传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一场围绕建筑作品著作权的激烈法律交锋就此拉开帷幕。
侵权建筑二审被判拆除
案件进入一审程序后,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审理。经审理查明,法院认定被诉侵权建筑与阿那亚礼堂从外形、造型到装饰设计等多个关键方面,均构成实质相似。这一认定意味着,经开里公司未经阿那亚公司许可,擅自建造与阿那亚礼堂高度相似建筑的行为,已构成著作权侵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相应法律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争议的核心逐渐聚焦于“侵权建筑应保留还是拆除”。一审法院考虑到拆除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遂判决经开里公司在与阿那亚公司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使其消除与阿那亚礼堂的实质性相似,同时赔偿阿那亚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000元。
然而,阿那亚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在阿那亚公司看来,一审判决仅要求修整侵权建筑,难以从根本上有效制止侵权行为,无法充分维护其合法权益。因此,阿那亚公司果断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对案件进行了更为全面深入的审查。二审法院发现,虽然经开里公司在一审判决后声称已对案涉建筑动工改建,但其改建行为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改建前经开里公司并未与阿那亚公司进行任何沟通、协商,改建方案也未经过阿那亚公司的认可;另一方面,从经开里公司提供的改建照片来看,所谓的改建仅仅是在建筑底部加装透明玻璃等一些表面的、无关核心设计的细节调整,对于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建筑主体结构部分,如建筑顶部的独特造型等关键元素,并未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改建,侵权建筑与阿那亚礼堂在核心设计上依然高度相似。
更关键的是,经开里公司认可该侵权建筑“无实际规划用途”,建造成本为6万元左右,试图通过“网红效应”为商业区引流。综合考虑被诉侵权建筑的实际建造成本、现状、与阿那亚礼堂的相似程度,以及改建为不侵权建筑的合理可行性等多方面因素,二审法院认为,侵权方的“修整”行为缺乏诚意,且核心侵权元素未消除,若允许其继续保留,将导致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持续受损。2024年10月,法院作出改判:撤销一审“修整”判决,判令经开里公司在一个月内拆除侵权建筑,赔偿阿那亚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万元。
面对二审判决,经开里公司以“改建已花费2万多元,拆除将扩大损失”为由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期间,侵权方提交的新改建设计图显示,其仍未修改建筑顶部的核心侵权结构。
法院最终认定,“从一审到再审超半年时间,侵权方始终未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仅通过细节调整规避责任”,且继续改建只会增加社会资源浪费。今年6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明确“拆除判决符合著作权保护的立法精神”。
为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立标杆
作为全国首例判决拆除侵权建筑的著作权案件,该案的裁判逻辑具有鲜明的导向意义。法院在判决中多次强调,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不仅涉及“造型设计”,更关乎对原创精神的尊重。
从侵权方角度看,经开里公司的行为具有典型性——为快速获取“网红流量”,低成本复刻知名建筑,却忽视知识产权边界。法院指出,其“无实际用途仍执意复刻”的行为,主观侵权恶意明显,若仅以“修整”姑息,将变相鼓励“抄袭套利”。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的判决打破了“建筑侵权仅需赔偿,无需拆除”的惯性认知。近年来,各地山寨地标屡见不鲜,从复刻故宫角楼到模仿苏州园林,侵权者往往以“成本过高”为由主张保留建筑。而该案明确:当侵权建筑的核心价值源于对原创作品的复制,且无法通过合理改建消除侵权时,“拆除”是制止持续侵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