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查办某科技公司非法复制发行录音制品案突出行刑衔接:
推动版权领域行政司法协同共治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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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化浪潮席卷、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当下,侵权行为却如暗流涌动,严重损害着创作者的权益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2024年6月,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查办北京某科技公司非法复制发行录音制品案。该案涉案作品数量众多,且库存地、发货地分布在京津冀地区,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联合挂牌督办。此案处以罚没款49万余元,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该案入选了京津冀地区版权执法十大典型案例。该案的成功查办既是京津冀版权执法的典型案例,也是行刑衔接的有力实践,有效推动了版权领域行政司法协同共治。
大规模售卖盗版CD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科技公司于2022年11月在淘宝设立网店。当时正值新冠疫情期间,大众居家办公,对音乐欣赏的需求大幅攀升。该公司趁此时机,通过电商平台大规模售卖未经授权的盗版CD,开展侵权经营活动。
在最初成立运营的一年时间里,为获取平台流量扶持,这家涉案店铺采用虚假交易(刷单)以及线上广告投放等手段,显著提升了在淘宝平台音像制品类目中的搜索排名,进而扩大了店铺的曝光度与访问量。随着销售数据和排名不断攀升,该店铺进一步获得了平台的推荐与流量倾斜。直至被行政查处前,该店铺累计售出侵权录音制品达3793份。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该公司推出了39元与59元两个价位的产品。如此定价的背后还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一位相关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道,其中,39元产品因无合法版权许可,成本仅含光盘单价约3元,物流费用约5元,单件商品利润率约为400%;59元产品同样未支付版权费用,单位成本结构与前者相似,利润率更高,约为700%。“39元产品主要作为低价引流产品吸引消费者,同时通过‘连带销售’策略,鼓励消费者一次性购买多件商品,以提升总体销量及单品排名。”
随着该科技公司淘宝店销售额的持续攀升,其不法行径引发关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接到对于该公司侵权行径的投诉,案件移交至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查办。
联合执法筑版权保护“长城”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案组,并立即展开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涵盖立案、致函杭州文化市场执法支队调取涉事淘宝店铺数据以及远程勘验等环节。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相关负责同志透露:“我们察觉到该店铺具备较强的反侦查能力,采用代收点寄送、异地发货等手段来规避监管。”执法人员多次前往发货地及退货地蹲守,历经波折。“‘狡兔三窟’,我们最终获取了相关责任人的4个不同地址,包括身份证登记住址、外卖填送地址等。经过长达近一个月的蹲守,才成功锁定相关责任人。”
由于涉案CD系自行烧录,权属确认工作复杂棘手。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组织相关力量,对涉及的录音制品展开相关确认与比对。
经核实,该科技公司在2022年6月至2024年9月期间,先是在网上购置外置DVD刻录机,又从个人处购买CD,接着通过网络音乐等平台下载歌曲,刻录后在其淘宝店铺销售投诉人拥有录音制品复制权、发行权的567首歌曲的10种光盘,累计达3793份。此行为明显属于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侵权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们对涉事公司作出了相应处罚。”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道。鉴于案件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已正式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侦查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妄图删除经营数据以逃避法律责任。公安机关通过淘宝平台后台数据,与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权利方多方沟通协调,最终成功锁定关键证据。目前,该案件已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当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已然成为一项需要长期投入精力、持续推进,且任务艰巨、充满挑战的系统性工程。
该案的查办,不仅让侵权者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为其他潜在的侵权者敲响了警钟。作为京津冀版权执法的典型案例,该案的追踪侦查过程充分展示了京津冀地区在版权执法领域的紧密合作和强大战斗力。“通过跨区域的联合执法行动,打破了行政区域的壁垒,形成了打击侵权行为的强大合力。”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说,“同时,该案也是行刑衔接的有力实践,体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有效推动了版权领域行政司法协同共治,为构建更加完善的版权保护体系提供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