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共治共生,构建AI时代软件版权保护新格局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04-30

  本报讯 (记者赖名芳)4月25日下午,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主办,中软协知识产权保护分会、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等联合承办的第二届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

  本次论坛以“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新质生产力高速发展”为主题,150多名来自软件、版权及司法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了如何共治、共生以构建AI时代软件版权保护新生态。

  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于慈珂在论坛上表示,版权保护是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软件作为著作权法规制的作品,不断加强全面保护对于激励创新、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AI时代的到来,为软件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给软件行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共治是构建AI时代软件版权保护新格局的关键,共生是软件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因为在AI时代软件产业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不仅要关注软件产业自身利益,还要兼顾相关产业利益,实现双方共赢。他建议,应加强软件版权登记工作,提高版权登记效率,同时加大版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维护软件市场良好秩序,积极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付晓宇表示,今年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成立40周年,希望通过此次论坛,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合作和交流,推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宋健在论坛上分享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定的基本规则,探讨了如何证明软件著作权的“接触”和“实质性相似”原则。她强调,在司法判定侵权纠纷时,原告完整代码的权属认定是一个关键问题。在实际审判中,因原告出具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不能完整展示全部代码内容,在侵权判定中给原告举证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另外,在审判中即使无法直接获取被告软件的完整代码,如果原告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显示存在共同的软件缺陷,且在独立完成设计的情况下,不同软件之间出现相同软件缺陷的概率极小,法院据此也可推断被告的软件与原告的软件构成实质性相似,从而认定侵权行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冯刚在发表演讲时提醒软件从业者,一旦发生计算机软件合同纠纷,一审级别管辖已由中级法院调整到基层法院,而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管辖由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转到高级法院。

  中软协知识产权保护分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董事长张昌利在发表主题演讲时介绍,一旦企业发生软件著作权纠纷,可利用可信时间戳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功能,让软件代码自产生时起就立刻认证,这无疑解决了全部代码归属的证明问题,而且这种方式已被司法界广泛认可。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4月,已有9.6万余篇裁判文书中的证据使用了可信时间戳的电子证据服务。

  在论坛上,联合信任电子证据研究院研究员岳韶华发布了《可信时间戳司法应用白皮书(2024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