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区:

作品登记创新高 产业发展新机遇

作者:本报记者 朱丽娜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02-13

  内蒙古自治区地域广袤无垠,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其优秀传统文化形式涵盖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服饰、悠扬动人的音乐、热情奔放的舞蹈、韵味独特的戏剧以及绚丽多彩的美术等多种艺术形式,更蕴含着别具一格的民间文学与口耳相传的历史故事等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传统文化资源不仅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更彰显出显著的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然而,在现代化进程快速推进与全球化浪潮猛烈冲击下,传统文化作品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版权侵权风险。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完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版权执法监管、推动版权产业发展以及开展“六进”服务活动等多方面努力,有效提升了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推动了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近日,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发布了《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版权作品登记统计报告》,《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从报告中看到,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作品登记量达到了20196件,同比增长109.39%。这一数据不仅反映了自治区版权工作的蓬勃生机,也彰显了版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

  登记数量增长迅速 保护意识与日俱增

  “内蒙古自治区全区版权战线守正创新、锐意进取,推动版权法治建设稳步前进,版权护航创新发展的功能持续强化,版权资源的产业价值更加凸显,作品登记数量持续增长,为自治区闯新路、进中游,促进实施知识产权强区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任韩勇告诉记者。

  从作品类型来看,美术作品以8398件的登记量位居榜首,占总登记量的41.58%,同比增长92.22%。这表明,内蒙古自治区的艺术创作领域,尤其是美术创作,呈现出繁荣发展的态势。紧随其后的是摄影作品和视听作品,分别登记了3200件和3141件,占总登记量的15.84%和15.55%,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05.52%和699.24%。视听作品的登记量实现了近7倍的增长,显示出自治区在影视制作和新媒体内容创作方面的强劲势头。文字作品登记达2842件,占总登记量的14.07%,同比增长34.37%。

  韩勇表示,虽然增长率相对其他类型作品较低,但文字作品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其持续稳定的登记量反映了自治区对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的重视。音乐作品、录音制品和其他作品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而曲艺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戏剧作品、舞蹈作品、录像制品、建筑作品、地图示意图作品和模型作品等虽然登记量相对较少,但增长率普遍较高,显示出该领域版权保护的潜力与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杂技艺术作品在2024年实现了零的突破,这标志着自治区在杂技艺术这样的版权新领域版权保护工作迈出了探索性的一步。

  区域登记尚存差异 版权保护多点开花

  从区域分布来看,呼和浩特市以6011件的登记量领先其他地市,占全区登记总量的29.76%,同比增长122.55%。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在版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发挥了引领作用。鄂尔多斯市和包头市分别以3387件和1896件的登记量位列第二、第三,占总登记量的16.77%和9.39%,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85.34%和72.52%。这些地区的作品登记量大幅增长,反映了当地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版权保护意识的普遍提高。

  其他盟市的作品登记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等地的作品登记量均实现了翻番。这表明内蒙古自治区在推动版权保护工作方面已经形成了多点开花、全面发力的良好局面。

  此外,2024年在内蒙古自治区登记的区外作品共612件,占总登记量的3.03%,同比增长64.52%。这一数据表明,内蒙古自治区的版权保护工作已经得到了区外著作权人的认可和信任,为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权利归属来看,内蒙古自治区个人作品登记量达到了13304件,占总登记量的65.87%,同比增长96.25%。韩勇表示:“这表明个人在版权创造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也反映了内蒙古自治区对个人版权保护的重视。法人作品登记量为5980件,占总登记量的29.61%,同比增长140.55%。法人作品的增长表明企业在版权创造和运用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也为内蒙古自治区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登记品类日益丰富 版权产业快速发展

  韩勇介绍,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版权服务工作站积极挖掘批量、特色、优质版权资源,为著作权人开通绿色通道,进行专题登记,提供针对性服务。全年共分5类专题,完成作品登记26个系列,登记数量合计8841件,占登记总数的43.76%。这些专题包括科普电视栏目作品系列、传统草原音乐作品系列、当代抽象绘画作品系列、现代文学作品系列等,涵盖了多个艺术领域和文化产业。通过展示、宣介、推广、运营这些优质特色作品,不仅助力了作品版权的增值,也产生了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尽管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在版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韩勇也表示,版权保护工作中依然面临着一些挑战。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侵权行为日益隐蔽和复杂,给版权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此外,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版权保护意识和水平也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

  内蒙古自治区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这些资源不仅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文化遗产,也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文化强区战略的重要支撑。然而,如何有效保护和传承这些传统文化,并确保其版权得到合法登记,在韩勇看来,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谈及下一步的工作,韩勇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将继续深化版权保护工作,推动版权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将加强版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执法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将积极推动版权创造、运用和转化,培育壮大版权产业市场主体,促进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

  “我们将持续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开展公益培训、‘六进’服务活动、民间文艺版权保护‘北疆行’活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版权执法监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完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版权工作的社会服务能力,促进版权创造、运用和转化,实现由数量和速度向质量和效益转变,为建设文化强区提供版权支撑。同时,内蒙古自治区还将加强与区外及国际版权保护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和AI等技术手段,提升版权保护工作的水平和效能。通过不断努力,争取让内蒙古自治区的版权保护及转化运用工作迈上新台阶。”韩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