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环境下虚假新闻的防范与治理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4-12-06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公信是媒体的命门。但在融媒体竞争环境下,很多新闻机构为了争首发、抢独家、博眼球、博流量,未能有效发扬媒体的专业主义精神和履行新闻工作者的核实注意义务,导致虚假新闻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媒体自身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对此,必须从源头上进行防范,以制度化进行治理,在守正创新的基础上不断克服“流量焦虑”,才能真正还新闻以本来面貌。
从源头上克服新闻媒体“抢跑”冲动
对于各家新闻单位来说,其所办的传统媒体有着严格的“采编发”管理流程和严格的三审三校制度,一般不可能为虚假新闻的传播提供土壤。但在新媒体传播的过程中,有的采编人员为追求10万+、100万+的传播效果,通过“抢发”来争取注意力价值,主观上存在“抢跑”冲动。尤其是有的新闻机构还要面对来自市场竞争的压力,在“注意力就是生产力”的洪流中,新媒体账号依托流量变现,逐利冲动不能说没有。
近年来,新媒体“翻车”的情况屡见不鲜,既有“秦朗巴黎丢作业”“柬埔寨血奴案”“滴滴司机拒载日本人”式的“国际玩笑”,也有“北京河道现碎金”“清华博士考协警”“全国多地夜消杀”“当个农民要持证”等“无厘头”,令人哭笑不得。
当下,很多新闻信息的源头是受众亲眼目击后提供的第一手素材,无比丰富的新闻信息虽然为新闻媒体提供了更多的信息“富矿”,但这些新闻信源往往鱼龙混杂,新闻媒体只有有效克服“抢跑”冲动,才能对虚假信息进行有效核实、甄别,从而避免虚假新闻的制作和传播。事实上,一条有价值的新闻往往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酿”出“真味”。否则一味听信“小道消息”,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以局部真实代替整体真实、以片段真实代替事实真实的问题,既不符合新闻五要素的基本规范,也不符合新闻从业人员的操守和准则。
长久以来,主流新闻媒体是传播“中国好声音”的主渠道,更是参与舆论斗争的“主力军”。只有从源头上防范和克服“抢跑”冲动,才能有效避免被虚假信息“带偏”的情况发生。同时,也只有建立在客观、公正立场上的新闻信息才称得上是好新闻,才能不断提升媒体自身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从机制上阻断虚假新闻生存空间
置身于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融媒体时代,信息获取的便利性和虚假信息的泛滥并存。据权威统计,2023年,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全年共受理网民谣言举报信息1.48万条,汇集谣言样本和辟谣数据7640条,汇集各类辟谣稿件1.82万余篇。如此传播环境下,新闻媒体必须时刻擦亮“眼睛”,以强而有效的运行机制杜绝虚假信息和谣言的传播,避免成为这些有害信息的“传声筒”。
新闻采编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对此,新闻界的共识和通行做法是:尊重事实,不违背伦理和人性,追求真实性、新鲜性、导向性的有机统一。但从个别新闻媒体尤其是新闻媒体主办的新媒体的采编实践看,还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为了追求时效,不经编发流程就由“小编”擅自做主发布;二是虽然走了流程,但没有对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三是采编人员主观认为“有视频为证”肯定错不了,对发布者动机和事实的合理性等问题不加注意。
毋庸置疑,如果某家新闻媒体频繁出现虚假新闻,一定会导致公众对其的信任度下降,也必然会带来媒体自身公信力的下降。为此,新闻媒体要建立健全虚假新闻的预防机制,并结合区块链、AI技术发展的趋势,通过区块链技术,精准锁定“污染源”,再通过大数据等手段,做实“虚假新闻检测”等工作,防患于未然。要引导新闻媒体在尊重事实、尊重真相的前提下,在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同时开展好舆论监督,进而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更好地推动一系列现实问题的解决。
从专业上提升新闻记者的采编能力
从新闻媒体社会责任的角度看,面对互联网海量信息的“五彩斑斓”,新闻记者的首要责任是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必要时必须通过细致核实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这样就可以避免虚假新闻的产生。
首先,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最鲜明的观点是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不能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为此,新闻记者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统领新闻采编工作,将党性原则、以人民为中心、新闻规律、正确引导舆论等观念植入内心,树立“精品力作”意识,避免盲目跟风带来“跑偏”,在思想上、行动上扎紧防范虚假新闻的“篱笆”。
其次,要努力克服哗众取宠的心态。虚假新闻满足了受众猎奇、猎艳等心理需求,但归根结底“假的真不了”。从专业角度看,当新闻记者主动以专业主义精神对新闻事件进行推敲时,很多虚假新闻过分追求“离奇性”的事实也并不难被发现。此后,再加上严格落实采编管理和审校流程等,就能推动独立、客观、公允的采编要求得以落实,避免因哗众取宠而陷入虚假新闻的泥沼。
再次,要培育“核实核实再核实”的专业素养。虚假信息的危害不言而喻,譬如抢盐、囤药等非理性行为,很多都是受到了虚假信息传播的影响。一般来说,新闻记者面对上述信息时,都能够做到擦亮眼睛,也能够尽到核实的义务。但在对待一些娱乐性、资讯性较强的信息时,新闻媒体和从业人员可能存在标准不够严格的情况,也存在一定的“看客”心态,觉得即便错了无非也就是删帖。为此,新闻工作者要保持“务必核实”的清醒,力戒人云亦云和打“擦边球”情况的发生,由此才能有效避免不被虚假信息“带偏”,才能以更大的作为弘扬主旋律,以更扎实的作风传播正能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强舆论支持。
(作者单位:山西阳泉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