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加入新条款,新闻从业者及专家学者认为——

“突发事件采访报道”入法意义重大

作者:本报记者 隋明照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4-07-16

  7月6日,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团洲垸的洞庭湖大堤决口现场。 新华社


  《灾难事件融合报道虚拟仿真实验》中,参与者可以体验如何在灾难现场进行采访。 资料图片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近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布,与2007年的版本相比,该法新增的第一章第八条中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这一新增法条引起了传媒界的广泛关注。

  实际上,不单单是新增的第八条,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多项条款涉及对媒体在突发事件报道方面的支持和要求。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入法有何意义,媒体又该如何应对?带着这样的疑问,《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对媒体从业者、传媒及法律学者进行了采访。


  写入法律体现信息公开进步


  “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入法有里程碑意义,对于推动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的落地提供了法治保障。”重庆大学数字媒体与传播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董天策肯定了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入法的意义。

  董天策介绍,早在198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便提出“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2006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9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对“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有独立段落的表述,并明确提出“改进和创新正面宣传,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通过梳理可见,我国对于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信息披露的规定越来越明确。如今,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明确写入法律,意味着如果不按法条规定去做,会触及法律,这是将理念落到实处的措施,也是历史性的重大进步。”董天策总结道。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王建民认为,“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中的“引导”用词科学,“引导”不是管控,对于突发事件,大家都很关注,这就要求有关政府和部门及时发布信息,关注群众的反馈;媒体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则要以社会责任为先,按照法条中“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要求进行报道。

  关于法条中规定的“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也引发了业界和学界的广泛讨论。中国社会科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黄楚新认为,在突发事件中,媒体应提供表达平台,反映公众关切与意见,增强公众对事件处理过程的信任。媒体还应反映公众诉求,报道公众最关心的问题,揭示突发事件的影响。今年3月,中国记协就“记者采访事故遇阻”事件刊文发声,提出三问“记者应该进行采访吗、记者是添乱吗、一纸通稿真能代替现场报道吗”,揭示了新闻报道在突发事件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凸显了媒体监督的价值。


  突发事件报道考验媒体社会责任感和专业度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明确规定“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公正”。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郑宁分析道,这一法条对媒体采访提出了准确要求,如果媒体在采访中没有尽到核实义务,甚至歪曲、捏造事实的话,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突发事件事发时间突然、地点随机,互联网时代,网传信息很多,在董天策看来,第一时间深入现场采访,仍然是媒体获取准确信息的不二法门,记者需要找到事件第一落点的见证人,而且信息要经过多方核实。

  黄楚新则提醒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提问时要注意考虑受访人的感受,避免二次伤害。此外,从长期来看,媒体常常聚焦于事件的表面现象和即时动态,缺乏深入的背景调查和原因分析,希望媒体能策划一些对事件有深入理解和引发社会反思的报道。

  “真正到了突发事件来临的时候,大家信任的其实还是主流媒体。”王建民特别强调,突发事件发生后,有的自媒体会为了赚流量而发布未经核实的消息。在这样的情况下,主流媒体要想做到不盲从、不追流量很不容易,但还是希望媒体能保持专业度和客观公正,这样才能保证媒体长期的权威性。

  “舆论场越是众声喧哗,越是应鼓励主流媒体担当作为、主动引导,以专业能力做好突发事件报道,澄清事实真相,纾解各界疑问,弥合信息鸿沟。这既是主流媒体自身职责所在,更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题中应有之义。”江西日报社总编辑张天清认为,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意味着今后对突发事件进行采访报道有规可循、有法可依,对主流媒体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还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等的公益宣传”。郑宁提醒,媒体普法的首要要求是准确,其次,根据事件进程可以进行多轮普法,不断深入推进,形式可以尽量丰富一些,比如使用图片、动画,以及其他多种形式等。


  虚拟仿真教学助力培养新闻学子专业素养


  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入法,不仅为媒体单位带来挑战,也给培养新闻学子的院校提出更高要求。然而,带领学生在突发事件现场进行教学并不现实,这就要求教师另辟蹊径创造现场感。

  王建民是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数字媒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在智能汽车交互设计实验方面也颇有研究。王建民介绍,学院有关于融合媒体报道方面的课程,围绕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中“城市风险突发事件新闻全景报道”实验需求,王建民组织开发了《城市风险突发事件新闻全景报道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记者登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看到,目前,已有6286人次参与该实验,该实验浏览量达18278。实验中,针对应急场景,实验者在虚拟仿真的场景下,需要点击选择要带入现场使用的器材装备以及防护装备,之后学生会观看一段全景无人机操作演示视频,进入虚拟场景后,通过三维动画可以回顾事故情况,实验者需要选择正确的航拍线路、合适的位置布置全景相机及对录制内容选取最有价值的内容进行编辑等,综合训练学生的融合媒体报道采、摄、编等环节的能力。

  王建民补充道,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关注城市防灾传播方面的研究和教学,除了让同学们参与线上的虚拟仿真实验,学院还与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应急管理办公室(WHO国际应急救援医疗队)合作,新闻学子可以参加专业的急救培训。“很多年轻人并没有遇到过突发事件,有经历过专业救援的医生来给他们讲述现场情景,对提升学生的素养还是有很大好处的。”王建民欣慰地提到,通过线上线下虚拟仿真教学,同学们积累了对突发事件报道的了解,有的同学还会深入思考如何更好地进行前后方配合、如何审稿等问题。

  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上,董天策主持的《灾难事件融合报道虚拟仿真实验》浏览量高达23253,该课程入选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这一实验项目从西南地区独特的自然环境以及山城重庆的地理环境出发,模拟了泥石流、森林火灾和地震三大灾难现场的全景。实验项目对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接到灾难事件报道任务后的采编全过程进行虚拟仿真,包括模拟记者进入更衣室、器材室准备采访报道所需的防护和报道设备,关键设备如有遗漏将无法进入下一环节。实验中,学生可以体验到无人机全景采集、现场采访报道、演播室现场连线、新闻稿件现场编辑、报道总结等环节。记者在实验目的中看到其中一项是“在线培训新闻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的人士融合报道灾难事件的专业技能”。董天策解释道,突发事件报道需要很高的专业性,虚拟仿真实验不仅可以为在校学生提供模拟场景训练,也可以为在职媒体记者提供培训体验服务,期待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能被更多人知晓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