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时代色彩绘入法治愿景

作者:苏航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3-12-12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前后,各媒体纷纷报道,深耕宪法法律话题,既传播信息又烘托气氛,以宪法宣传者、捍卫者姿态展现了媒体服务法治社会建设的鲜活事例。

  良法善治之运转,与媒体的信息枢纽作用不可分离。当前,以宪法为基本法的法秩序不仅为社会生活勾勒出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更通过引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值得效仿的原则引领。这不仅建立了效力梯度化的约束,也构建了价值层级化的指引。但毋庸讳言,繁荣发达的社会交往必然会产生精细庞杂的规则体系,并由此增加认识成本。原本致力于提纲挈领提出社会关系要求的法律,在专业法律人看来也会变得难以把握,而使普通成员对规则具有全面了解的愿望更难以企及。因此,越是发达的法治社会,越需要媒体发挥传播信息、讲述故事与塑造共识的功能,拉近公民与法律的距离。

  在现代社会的法治传播中,媒体的作用不仅在于使知识更可及,还更应使观念可亲。如前所述,复杂的法律体系决定了与其有关的知识无法被“均匀”地传播,普法工作的成效也不能仅由群众懂得多少专业术语来衡量。在社会观念中,法律的本体不必呈现为规则之网,不妨表现为对应着日常生活中的主要领域,展示法律理念、主张与成功实践的典型事例。法治观念与法律信仰之进步,有赖于通过具体可读的案例复现法律规则的理念结构,有赖于通过个案展示形成有形有质的观念联结,有赖于在海量信息和众声喧哗中把法律实践进行生动准确的提炼呈现,这为媒体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提供了用武之地。

  其实,法治传播早非单向倾诉,媒体参与有利于在意见互动中优化法律体系。宪法是人民意志和普遍利益的凝结,并以多种方式吸纳民意、凝聚众智、不断成长,舆论监督就是反映群众期盼的重要渠道。作为专业人员,媒体记者对问题症结的捕捉更敏锐、与群众呼求的触碰更直接,其媒介素养也有利于过滤噪声、追本溯源,为社会问题的规则解决提供重要参考。

  有鉴于此,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中以责任豁免、合理使用等机制为新闻报道、舆论监督提供了法律支持,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也不断进行着规则续造,事实报道与评论观点、监督边界与容忍义务等重要概念都得到进一步厘清。随着包括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以行动践行更深刻的责任,人民利益与法治承诺的连接将更加紧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宪法愿景将更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