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就实施《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征求公众意见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3-10-19

  英国知识产权局日前启动关于实施《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意见征求程序。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于2012年6月26日在北京缔结,2020年4月28日生效。《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中国缔结、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该条约旨在全面保护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其缔结和生效全面提升了国际社会对表演者权利保护的水平,将有力促进视听表演产业发展。

  英国知识产权局称,实施该条约将使得英国表演者的视听表演在其他条约签署国使用时获得互惠利益。

  英国于2013年签署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但未能在作为欧盟成员国期间独立批准该条约。现在,英国已脱离欧盟,英国政府已承诺批准并实施《视听表演北京条约》。

  英国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已经符合该条约的规定,但在某些领域,还需要对法律进行修改,以明确视听表演者的权属问题,并防止他人对其表演实施某些贬损性行为。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还列出了各国可以选择在国内法中实施的方案,其中包括不广播或公开播放表演者的视听表演。

  因此,英国政府正征求表演者、广播公司、制片人、集体管理组织和视听作品使用者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这些意见将有助于政府决定如何以最佳方式实施条约。

  在2021年首次征集意见之后,有两种首选实施方案获得支持:实施《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为视听表演者引入向公众播放和(或)传播的专有权;实施《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引入向公众播放和(或)传播视听表演的公平报酬权。

  本次意见征集涉及的相关问题涉及表演者权利、使用视听作品的许可要求、视听作品制作的激励机制、表演者的公平报酬等,就不同实施方案的影响征求意见和证据,对修法提案有意见的人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11月9日。

  英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亚当·威廉姆斯称:“英国的音像产业蓬勃发展,版权和表演者权利框架确保了那些投入时间、精力和金钱制作和发行视听制品的人能够将其作品商业化,使每一位欣赏者都能从中受益。通过实施《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政府希望帮助表演者控制其表演的使用方式,并提高他们获得适当报酬的能力。本次意见征集的重点是具体的实施方案,以确保在实施该条约时采取最佳做法。”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