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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判工作情况白皮书》,建院5年结案18.2万件,其中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超七成——
回应新需求,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3-09-21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建院五周年之际,为全面呈现建院五年工作成果,更好发挥互联网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判工作情况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同时聚焦数字版权、数字消费、平台治理、数据算法、网络权益保护等领域,发布五类十大典型案例。
《白皮书》涵盖基本情况、规则引领、创新改革、能动司法、开放发展5个部分,全面呈现了该院发挥功能型法院职能作用,在总结推广新型审理模式、探索构建新型诉讼规则、健全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总结提炼法律规则、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强化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等方面的生动实践。
管辖集中化、案件类型化、审理专业化
《白皮书》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建院至今年7月底,共收案19.4万件,结案18.2万件。案件类型集中在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分别占比71.57%、11.27%和8.65%。该院建设“多功能、全流程、一体化”的电子诉讼平台,全面完成了诉讼模式从线下到线上的整体架构,当事人立案申请在线提交率100%,诉讼费用在线交纳率92.24%,在线庭审率99.89%。
“我们充分发挥管辖集中化、案件类型化、审理专业化的优势,打造知产、民事、商事、程序四大裁判规则库,在此基础上形成七大裁判规则体系。”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颖在发布《白皮书》时介绍,该院坚持“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以治理助发展”的裁判理念和“了解技术、贴近行业、把握规律、融入场景”的裁判方法,审理了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人工智能生成物案”“AI陪伴软件侵害人格权案”“跨境电商平台格式条款案”等一大批具有填补空白、树立规则、先导示范意义的互联网案件。五年来,该院7个案件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两会”工作报告,19个案件被评为“十大”典型案件,3篇案例入选北京法院参阅案例,彰显了互联网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作用与价值导向功能。
案件呈现新特点,司法保护迎来新挑战
《白皮书》显示,截至2023年7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网知识产权案件129942件。其中,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129837件,审结127828件。从审判周期上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51天。从涉及的作品类型来看,受理的著作权案件主要涉及摄影作品、美术作品、视听作品、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其中涉及摄影作品、文字作品、视听作品的案件数量居前三位。从涉及的权利类型来看,主要为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的案件,部分案件还涉及署名权、复制权、广播权等权项。
姜颖提到,这些案件体现出几大新特点,对司法保护也形成了新挑战:一是,科技创新直接推动了新型创作方式和作品样态的产生,新型创作成果不断涌现。比如,在受理的著作权案件中,不断出现聊天表情、红包页面设计、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及授课视频等新型作品形式。此类成果是否具备独创性,应否被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当适用何种保护规则,成为司法领域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二是新型传播方式不断出现。传统传播方式被新的信息网络传播方式所替代,传统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面临新的挑战。三是侵权行为场景丰富多变。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互联网领域呈现混业融合的发展态势,推动版权产业生态发生新的变革,平台与主播等新型合作方式、共享经济等理念带动下新型商业模式的出现,均对传统的版权保护规则构成了挑战。AI、大数据、5G、云计算等新技术不断解构和重塑作品的传播形态,“抄袭”“洗稿”等现象频发,对作品的原创保护机制带来挑战。
此外,在涉网知识产权案件中,网络黑灰产业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危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如抢注他人未注销备案登记的域名,设立盗版影视作品网站,逃避侵权责任;低价购买技术工具,并将相关链接挂入公众号中,实现免费访问全网影视资源,通过侵害知识产权的方式达到获取流量的目的。
对于这些案件,北京互联网法院积极探索新型客体保护规则,鼓励新技术应用及其成果分享。比如,在“短视频著作权案”中,认定13秒短视频亦可被认定为作品,为有独创价值的短视频确权,被誉为促进短视频行业飞速发展的里程碑式案件;准确认定新型传播方式法律性质,引导网络新业态有序健康发展;合理界定责任边界,助推平台优化治理模式,在“配音秀案”中,认定平台的商业模式具有诱导用户上传侵权视频的极大风险,且平台从侵权视频的传播中直接获利,未尽到相应注意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坚决打击网络黑灰产业,营造安全有序的数字市场环境。
坚持能动司法,有效促进纠纷源头化解
“我们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加强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探索全流程在线司法模式,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工作能力和水平。”姜颖介绍,围绕电子证据存证难、易篡改、验证难的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搭建全国首个以法院为主导的“天平链”电子证据平台。目前,该平台接入应用单位25个、上链电子数据超过2亿条、跨链验证电子数据34199条,涉及案件7554件。
《白皮书》显示,该院坚持能动司法,推动数字社会治理法治化。针对版权案件长期居高不下的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版权链—天平链协同治理平台,形成“党委领导、府院联动、规则引领、多方参与、科技支撑”的e版权诉源治理体系,依托府院联动,建立版权领域“行政—司法”协同机制,统一作品登记标准与司法认定标准,助力北京市版权局搭建版权链联盟链。强化司法引领,明确裁判导向,遏制图片版权纠纷商业化维权增长趋势,促进涉网图片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统筹诉非衔接,建立“e版权”诉非“云联”机制,联合北京市版权局共同搭建全国首个版权非诉调解平台,用司法裁判推动“一揽子”、批量化诉前解纷,2022年实现版权案件立案量下降48%。
此外,以司法建议为抓手,北京互联网法院坚持“个案审判+行业治理”并重、“事前沟通+事后反馈”并重、“个案分析+类案指引”并重,共向相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及平台公司发送司法建议23份,行政机关回函率100%,内容涵盖平台监管漏洞、未成年人用网机制、批量案件诉源治理、新技术应用等,推动多方互动形成治理合力,助推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北京市人大代表、91科技集团董事长许泽玮提到,北京互联网法院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采取新的方式和方法来应对数字经济时代的各种挑战。面对新问题,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竞争秩序。同时,建议法院加强对数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司法审判的现代化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高效、便捷的互联网司法服务。
“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坚持为大局服务,积极回应数字时代司法新需求,持续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不断强化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努力构建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姜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