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指引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3-09-08

  本报讯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北京市互联网广告企业合规经营指引》,规范该市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按照《指引》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发布者要显著标明“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在上述内容中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要显著标明“广告”。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指引》明确,不得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弹出广告、开屏广告要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在搜索政务服务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公众号等的结果中插入竞价排名广告。

  《指引》提出,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查验并登记广告主信息,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建立广告档案并定期查验更新,档案保存时间自广告发布行为终了之日起不少于3年。利用算法推荐等方式发布互联网广告的,要将算法推荐服务相关规则、广告投放记录等记入广告档案。

  此外,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要采取措施防范、制止平台内违法广告,不得主动为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提供便利。要对平台内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测、排查,发现违法广告的,应当采取通知改正、删除、屏蔽、断开发布链接等措施予以制止,并保留相关记录。要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及时有效处理消费者诉求。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