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互联网版权新生态分论坛:

顺势而动,建设网络版权保护新生态

作者:徐平 张君成 李婧璇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3-06-13


  技术发展是一把双刃剑。近年来,5G、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迅猛发展,深刻地改变了内容生产与传播的方式。数字出版、数字视听、数字艺术、数字动漫等新型业态不断涌现,在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为版权管理和保护带来新的挑战,不断加强互联网版权保护成为行业共识。6月8日,在首届文化强国建设高峰论坛“共建互联网版权新生态分论坛”上,来自数字文化、互联网科技、版权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聚焦互联网版权保护和服务这一主题,回应行业对这一话题的关注。


构建新生态用版权保护数据全产业链

  面对挑战,以创新思维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提高互联网保护水平,方能建设互联网版权新生态。对此,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邱国栋从管理、合作、创新三个方面提出建议。首先,坚持综合治理,进一步增强共同建设互联网版权新生态的责任意识;其次,立足问题导向,进一步创新共同维护互联网保护新生态的工作举措;最后,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营造共同优化互联网版权新生态的社会氛围。邱国栋说:“未来,互联网版权保护工作面临更多新的挑战,我们将与有关部门、网站平台、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努力,积极探索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共同营造更加清朗的互联网版权新生态。”

  当前,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技术更新迭代,数据作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个要素,日益融入文化内容生产、运营和流通等全环节与全链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孙宝林看来,加快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明确文化数据权属至关重要。只有明确了数据权属,才能对数据进行估值,使数据资源变为数据资产。

  我国具有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的应用场景优势,在深刻认识数据本质的基础之上,如何管理成为关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卢海君表示,数字时代背景下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意义重大,应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确权统筹机制,建立标准引领下的新技术应用。“鉴于数据同作品具有同质性,数据非法利用与数据权益保护同版权具有同构性,数据具有本体及承载内容的二元性。加强数据治理,建构数据产权规范,助力数据要素化市场建设。”

  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童之磊表示,自主研发的区块链,构建了新的版权秩序管理架构。“去年我们在北京市科委的支持下,以长安链为底层,打造从知识产权侵权取证到知识产权确权、价格评估、知识产权交易的全流程生态。目前,中文在线已经构成了一套技术驱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以人工智能为基础的一站式版权监测及维权平台,以及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版权价值评估体系。”

  有了优质的内容支撑和版权保驾护航,中国文化企业更有信心全力“出海”。上海米哈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殷春波表示:“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的基础资源、创新的重要体现,有力支撑着文化强国建设。在版权的有力加持下,我们将传统文化与数字科技进行融合创作、创新表达,使得这些数字文创产品变得更加鲜活,更有生命力,更具独特魅力。”


与时俱进为数字版权提供法治保障

  在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时代,通过人工智能进行全新的创新,随着新兴技术与文化产业的融合进一步加深,全新的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大众消费观念和偏好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改变,给文化产业和数字版权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全球生态部总裁康宁表示,随着ChatGPT的大火,AIGC带来的相关场景在整个内容生产上和相对应的版权保护上还是有很多挑战的。“我们迫切希望通过制度、机制、标准与技术的结合,通过数据传输服务,真正实现文化数据在个人、企业、政府间合法合理快速流通,驱动产业创新发展。”

  数字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版权保护的强大支持,那么数字时代下又该如何建立符合行业生态的保护规则呢?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田绘给出两点建议:首先是以裁判引领规则治理,紧密结合行业生态特点,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数字化时代需求的裁判规则;其次是继续以前沿技术推动审判质效,实现案件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和要素化的高效审理,突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和赔偿低的痛点。

  相关企业要树立互联网平台版权保护意识。腾讯集团游戏法务部总经理周高见表示,网络视听内容跟传统的视听内容相比,除了著作权人之外,新增加了一个权利主体——互联网平台,尤其是大型的互联网平台在版权运营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需要做的是采取有效的措施打击侵权盗版,从民事、行政、刑事等多个法律维度对侵权行为开展维权行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版权的本质在于利用,而不是把它束之高阁。所以对于版权人来讲,加强合作共赢,通过协商开展授权合作,共同推动版权运营业务的发展,才是长久之道。”周高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