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到:
- 全屏阅读
- 放大
- 缩小
- 默认
新时代新闻媒体如何做好热点法治事件报道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2-05-16
□王桂元
近年来,很多传统媒体探索出的媒体融合创新之路值得借鉴:对一些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除了传统媒体及时“到场”之外,还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传递真相,回应质疑,消除猜疑。把握报道时机,掌握报道主动权,寻求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信息双向交互,成为放大主流声音、凝聚思想共识的有力武器。
法治新闻报道因其内容的特殊性,通常会涉及多方利益的冲突。那么,新闻媒体该如何报道热点法治事件?笔者认为,新时代新闻媒体在报道热点法治事件时,一定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速度深度、用好法言法语、遵从新闻伦理,讲法律、讲道德,切实做好热点法治事件报道。
导向:立场坚定维护权威
热点法治事件新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司法系统、行政执法系统自身发生的新闻事件;二是涉嫌违规、违法、犯罪的新闻事件。
新媒体时代带来的巨大变化,使得执法、司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几乎都受到关注,任何一个利益诉求群体都有可能通过网络表达观点。特别是自媒体的迅速勃兴,构筑了新型网络舆论场,网络舆论对于执法、司法工作的影响越来越大。如此一来,执法、司法机关的任何一个工作失误都可能被聚焦,任何一个案件事件都可能引发舆论风暴。法治的社会热点话题,尤其是涉“官”与涉“腐”、涉“富”或贫富差距、涉社会“公平”和“正义”、涉民族主义以及宗教信仰、涉中外关系等各种事件和话题都是互联网舆论炒作的重要话题,一些相关情绪的言论在网上很有市场。
新闻媒体对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是必要的,对社会的监督是必要的,但在监督过程中,在采访、编辑热点法治事件中,媒体的采编人员应遵守法律精神,遵守新闻舆论监督的规律,多听、多看、多思考,既要尊重事实和法律,又要维护政法机关正常办案程序和法律的权威性。报道一定要全面、准确,对每一个事实和细节都要认真核实,信息来源一定要权威,不能基于片面信息猜测想象。
立意:唯快不破深度为王
把好了政治方向和法律基调,就要在内容的基调、文章的立意上下功夫。
新闻在新,唯快不破,对于热点法治新闻,热点的阶段是介入的最好时机,也是产生有效影响力的最好时机。因此必须把握好时机,把握好节奏,迅速介入。融媒体时代,新闻的生产、呈现、供给和传播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各类互联网传播载体层出不穷。近年来,很多传统媒体探索出的媒体融合创新之路值得借鉴:对一些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除了传统媒体及时“到场”之外,还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传递真相,回应质疑,消除猜疑。把握报道时机,掌握报道主动权,寻求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信息双向交互,成为放大主流声音、凝聚思想共识的有力武器。
紧贴新闻时事的同时,也要超越新闻事件,在深度上做文章。当下舆论场众声喧哗,非常容易导致法治新闻内容轻飘,走向快餐化、碎片化甚至娱乐化、庸俗化。一些案件事件可能刚引起社会热议,就因层出不穷的新事件而迅速淡出人们的视野。这就要求在此类报道内容的深度、广度上高出一筹。在跟进某一案件事件报道中,不仅要让受众知道发生了什么,还要让受众了解发生的背景、影响如何,更重要的是要传达法治观念、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增加热点法治报道的“法治含量”。
用语:“法言法语”奉为圭臬
当前报道热点法治新闻所暴露的问题也使人忧虑,尤其新闻用语方面,有些法治新闻所使用的语言为生活用语,在将法律语言转换成生活用语的过程中,一些媒体进行了不当的加工,改变了案件行为的性质、法律关系的内容,在吸引眼球的同时却伤害了法律的权威性。
具体而言,热点法治事件的新闻报道要做到“四性”:准确性,即实事求是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不夸大,也不缩小。这是法言法语最本质的特点,也是法言法语的“生命线”,不遵守恐失之毫厘,谬之千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简明性,即言简意赅、通俗明白。简明是运用法言法语的极高境界,不仅要体现在用词上,更要体现在叙事、说理、说明等语言的表达功夫上。严谨性,即表义周密、无懈可击,这是法言法语的又一重要特点。庄重性,即严肃、认真,体现法律的权威,这是法言法语最重要的语体特征。
伦理:不要造成次生伤害
在移动互联网“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各种主体发出的多种声音得以通过新兴传播主体快速传播。但是,为了追求点击量、关注度,或实现自身诉求,有的声音并不客观、理性,强调突出一方利益,忽视另一方利益;有的声音越过法律边界,侵害了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甚至营造舆论、有意炒作,妨碍司法公正。在这种背景下,加之热点法治新闻本身涉及的内容题材与法律问题乃至刑事侦查、案件审判等息息相关,受众迫切呼唤更具专业性、公信力的法治报道。
在纷繁复杂的舆论洪流中,新闻媒体要找到自己的流量密码和角色定位,就必须始终保持定力,坚守新闻真相,既要及时满足公众的合理知情权,也要严格遵循司法程序正义,遵循“新闻平衡”和“新闻伦理”。
新闻平衡,是指为了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就必须在新闻报道中遵循平衡原则,确保采访、写作、编排、纠正技巧的平衡性,并给被批评者申辩的机会,进行连续性报道。法治新闻报道中注意踩好“平衡木”,不“拉偏架”,赋予新闻事件中各方充分表达观点的权利,做到形式上公平、内容上真实、叙事上客观,做负责任的媒体,不做利益的驱动者。
新闻伦理是新闻传播业整体、新闻媒介实体和新闻工作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价值取向、道德表现与日常行为品德规范等的总和。新闻媒体的价值取向、道德功能与伦理规范是新闻伦理的重要内容。随着网络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传播方式和传播工具不断涌现,传播速度越来越快、范围越来越广,传播的受众为不特定的多数人,法治新闻报道不能仅仅为了迎合大众的猎奇心理,过多过细报道犯罪细节和侦破方式、反侦破手段,否则可能产生诱发乃至模仿行为,也会给受害者家属带来二次伤害。媒体应当树立正确的导向意识、大局意识,拒绝“流量裹挟”中的博眼球、“标题党”等不良传播方式,避免盲目追求新闻效应。
(作者系《法制与新闻》杂志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