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自荐(他荐)参评作品开始征集

各社会单位(不包括新闻单位)和个人均可按评选办法规定向相关单位自荐、他荐作品

作者:袁舒婕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1-04-06

  本报讯 (记者袁舒婕)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要求,中国记协对《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作了修订完善,并于近日发布。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要求,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自荐(他荐)参评作品的初评工作,中国记协委托《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承担。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即日起接收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社会单位(不包括新闻单位)、个人均可按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向相关单位自荐、他荐作品,名额不超过1个。作品应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社(台)级二等奖及以上新闻奖,并有2名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士实名推荐。作品应由刊播媒体所在的省级记协、中央新闻单位或中国行业报协会等对其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业务水平及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并盖章确认。不得向2家(含2家)以上单位推荐,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应公示作品完整参评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各有关报送单位要求的截止日期前提交参评材料。自荐、他荐单位和人员应提交公示情况说明。内容应列明公示时间、网址(含每件作品网址)、收到举报及核查处理情况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自荐、他荐的,应签署自荐、他荐人姓名。报送表格可在中国记协网下载附件。

  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0日,纸质材料以寄出邮戳为准。参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ansj19@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材料”。

  纸质材料请务必以快递的方式寄到《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并在外包装上注明“中国新闻奖自荐材料”字样。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55号《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邮编:100122。收件人:袁舒婕,联系电话:15810452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