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快递包装部门立法《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施行

快递包装不可再随意

作者:朱丽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1-03-31

  《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自3月12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第一部关于快递包装的部门立法正式出台。这是加快建立与绿色理念相适应的快递包装法律体系的重要体现,也是规范邮件快件包装管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全球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供中国方案。《办法》包括总则、包装选用、包装操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47条,出台后备受各界关注,尤其是快递包装相关行业主体积极跟进并分析《办法》所带来的影响。

  贯穿绿色发展要求

  《办法》第五条规定应当节约使用资源,避免过度包装,防止污染环境。全文也贯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要求,成为行业和企业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制度。

  具体措施包括明确生态安全红线,如第六条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包装邮件快件,同时在第二章包装选用和第三章包装操作中也明确了相应的内容,主要包括应当遵守国家禁限塑有关规定;按照规定使用环保材料对邮件快件进行包装;使用的包装物中的铅、汞、镉、铬总量以及苯类溶剂残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使用有毒物质作为邮件快件填充材料;文明规范包装操作,防止过度包装等,均明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同时,鼓励企业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使用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物,注重加强包装结构设计,积极开展快递包装回收,探索包装回收行业解决方案。

  强调全网一盘棋

  为加强寄递环节包装管理,同时避免不达标不合格包装进入寄递渠道,《办法》科学、系统规范并压实了寄递企业主体责任,强调全网一盘棋,从采购使用、规范操作等方面推动寄递企业健全包装内控管理机制,明确了具体措施。

  主要包括寄递企业总部应当对邮件快件包装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执行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制度;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包装操作规范,并按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备案;建立并实施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制度,加强包装操作知识技能培训。

  同时,《办法》注重体现部门共治、产业协同。一方面明确建立协同共治机制,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共建共治协同机制,鼓励寄递企业与上游加强协同,推进一体化包装和简约包装,与包装生产企业、科研院校等合作,与包装物供应商等市场主体之间健全共享机制,促进邮件快件包装产品、技术、模式创新和应用,推动快递包装循环链接。另一方面,规定了寄件人自备包装物的法律义务,第二十一条明确寄件人自备包装物、不需要寄递企业提供的,其自备包装物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物品和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通过严格寄递企业加强用户尤其是协议用户管理的法律责任,形成对上游用户的倒逼机制,共同落实包装管理要求。

  创新监管制度设计

  在总结近年来监管经验和行业实践的基础上,《办法》固化并创新监管制度设计。主要措施包括加强寄递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进行检验、检测,责令寄递企业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包装物;要求企业报告包装物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建立包装物评估制度,组织评估寄递企业包装管理情况;强化寄递企业包装违法失信行为信用约束;鼓励社会监督。

  同时,创新提出对包装物依法实行绿色产品认证,建立实施包装物编码管理制度,实现包装物溯源管理。《办法》通过压实寄递企业采购使用管理责任,形成对上游包装生产企业的倒逼机制,并通过绿色认证、编码管理制度设计,引导促进包装产品、技术和模式创新,培育扩大绿色供给,为推动全链条治理、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奠定了制度基础。

  但仍需明确的是,邮政快递业仅是包装全生命周期中使用包装的一环,快递包装绿色转型需要产业上下游全链条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更需要得到广大用户的积极配合,支持配合寄递企业推行简约包装、循环包装,配合开展包装回收,共同营造“绿色发展,人人有责,人人可为”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