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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理念加强体育赛事节目版权多维保护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08-07
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业务发展与保护分论坛现场。
强化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保护,是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法治基石,更是激发产业创新活力、提升中国体育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举措。
8月1日,在第九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期间,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业务发展与保护分论坛,汇聚来自管理部门、司法机关、高校、国际体育组织及企业的嘉宾,围绕新技术、新业态下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保护的实践成果与挑战展开深度研讨,探讨体育强国建设新阶段中赛事版权保护的关键路径。
侵权治理难度加大
随着立法完善、技术迭代与国际协作的深化,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保护体系正加速构建起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高水平赛事筑牢法治屏障,进一步推动我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体育强国建设行稳致远。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与监管事务部副总经理薄勇表示,20年来,“剑网”行动始终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为核心,多次将体育赛事节目版权纳入重点整治范围,为规范行业版权秩序奠定基础。当前,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保护面临新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侵权治理难度加大,亟须从制度、技术、行政执法等多方面提升协同效能,夯实保护基础。中国移动积极践行央企责任,深度参与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赛事运营,开展版权监测维权,聚焦人工智能版权、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保护等开展法律研究和行业共治,构建“运营+保护+研究”三位一体版权保护体系,为构建健康版权生态贡献智慧。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版权运营中心主任严波介绍,体育赛事节目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总台长期负责奥运会、世界杯等大型赛事版权运营,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完成转播,更深刻认识到版权保护直接关系产业可持续发展。我国体育赛事节目的保护得益于立法、司法与行政的多维推进,但面对多样化侵权模式与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滞后问题,仍需行政、司法、技术、产业各方共同发力,实现“让正版得其所,让侵权无处遁形”的目标。
UFC亚太区副总裁林玲重点分享了UFC与咪咕的合作实践及版权保护策略。双方自2021年开启全媒体独家合作,涵盖赛事版权、原创内容制作、线下活动及衍生品开发等,合作后UFC全网粉丝突破1700万,咪咕会员收入及商务增长呈指数级增长,实现版权合作双赢。
构建长效治理框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体育产业的蓬勃兴起,体育赛事的版权价值日益凸显,但是互联网的无边界性和快速传播性,使得侵权行为更加隐蔽和复杂。许多盗播平台利用技术手段规避监管,使得追踪和取证变得更加困难。加强体育赛事版权保护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万勇从学术角度深入解析了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保护的实践困境,他表示,当前体育赛事节目呈现三大版权特征:一是版权购买成本高,过去10年国内主体购买国外赛事版权的费用呈几何级增长。二是法律争议历史复杂,《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前,体育赛事节目是否构成作品、网络直播定性等问题存在反复争议。修订后通过明确“视听作品”类型、完善广播权定义实现基本解决。三是版权用语差异显著,国内外法律术语、法律共同体与业务部门的用语存在转换障碍,易引发纠纷。
在万勇看来,尤其需要注意区分“体育赛事”与“体育赛事节目”的权利主体,前者权利主体为赛事组织者,法律框架尚不明确,后者经司法实践基本形成共识,被认定为作品,受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解决了部分基础问题,但餐厅、酒吧等场景下的权利定性仍存争议,需结合具体技术手段、传播方式等进一步细化司法标准。万勇呼吁学界与实务界加强协作,推动法律解释与行业实践的统一,以适应数字时代版权保护的新挑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卢海君聚焦“通知—删除”规则在体育赛事领域的应用展开了分享,在他看来,侵权担责是法律原则而非例外,平台责任需基于主观过错判断。针对体育赛事传播的强时效性、高侵权量及二创内容可能涉及侵权等特点,平台注意义务需从被动处理转向主动管理,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保护机制。针对平台“通知—删除”规则,北京斐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晓宇呼吁权利人与平台互信,平台为高时效赛事设立专门投诉渠道,提前上传证明,权利人提供精准通知,倒逼平台过滤拦截;司法层面需合理判赔,并根据平台处理情况调整禁令,褒奖积极配合的平台。
“权利人付出了大量成本去起诉,但违法的成本太低。”卢海君表示,“必须依托‘体育赛事主办方—播出方—运营平台’三方合力,明确责任主体,在赛事转播各环节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于重大体育赛事节目,需采取更严格、更快速、更精准的管控措施。”
司法实践通过典型案例不断厘清边界,技术创新为内容传播提供新渠道,而制度完善则构建起长效治理框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李志峰归纳了涉体育赛事版权侵权纠纷的司法焦点,主要包括授权机制模糊、作品定性问题等。李志峰建议,未来可通过合同细化授权范围,利用加密技术和数字水印等手段强化管理。
寰宇信任公司总经理蒋晓黎表示体育赛事节目作为高价值内容,盗版形势依然严峻,2023年全球体育赛事因盗版造成的年度总损失高达283亿美元,占数字内容盗版总损失的30%以上,已从传统的“粗放式盗播”转向更具隐蔽性的“社交化、碎片化传播”。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勇从行政执法视角提出综合保护建议,体育赛事著作权保护需司法与行政协同,行政保护凭借高效取证与执行优势可有效应对侵权,建议完善《体育法》,明确违反“采集权”“传播权”的行政处罚条款;借鉴“白名单制度”主动监管,通过公布合法传播主体明确其他主体“应知”责任;加强与广电等部门协作,落实平台保护措施;同时需在尊重国际公约框架内强化保护,避免因过度扩张引发国际争议。
朱晓宇从法律角度分析体育赛事版权保护的新挑战:目前国内顶级体育赛事的版权保护已涵盖直播、短视频、GIF动图及截图,但混剪、历史素材、AI制图等新形式带来维权难题。他建议赛事原始权利方加强协同,建立统一维权机制,避免盗版平台“钻空子”。
探索发展共赢机制
在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保护领域,产业界正通过多维度的创新实践构建防护体系。
从产业良性发展角度,蒋晓黎建议构建版权方、平台方、大屏端全链路保护闭环,通过高安全性技术从源头阻断盗版路径。
林玲也注意到在社交媒体和自媒体上的体育赛事节目盗版新动向,因此UFC与咪咕联合采取了严格版权保护措施:官方账号不发数字赛终结镜头,其他非营利新闻媒体使用素材需标注“此素材由咪咕提供”。
中蓝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冯靥结合CBA作为本土篮球赛事的实践,介绍了体育赛事节目版权运营与保护的挑战。她表示,CBA已走过30年,形成特色品牌。当前,盗播渠道分散且技术隐秘,监控成本高,尤其是短视频二次制作侵权问题尤为突出,不仅界定模糊,还可能引发舆情风险。对此,冯靥介绍了CBA采取的“教育+规则管控”双管齐下的策略,对重点账号和人群在赛前、赛后及关键时间点引导,同时呼吁行业形成短视频时代的共识或标准。
英超公司中国区媒体版权负责人胡兆衡介绍了英超的全球化版权保护手段及在中国市场的探索。她建议建立“平台版权保护伙伴计划”,各平台协作主动保护,探索多方共赢机制。
腾讯集团视频维权中心总监谭乃文阐述了腾讯的“全版权链”运营思路及面临的侵权挑战。谭乃文表示,平台常以“权利人接近权利”抗辩,但体育赛事知名度高,平台已明知侵权仍适用“通知—删除”规则不合理,应提高判赔,通过惩罚性赔偿和禁令倒逼平台重视版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