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乡村文化迸发新活力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4-04-01
乡村全面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促进‘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文化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能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动能和支撑。
乡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广袤的乡土,既有古村落、古建筑、民族村寨、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等具有农耕特质、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物质文化遗产,也有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既是乡村独特的文化标识,也承载着人们的文化乡愁。加强保护传承,把乡土特色文化融入乡村建设,方能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更好延续乡土文化根脉。
释放乡村文化的内在魅力,既需要在深入挖掘、强化保护上下功夫,也需要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上做文章。让乡村文化真正活起来,需要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把乡村文化与现代文明要素、农村农民发展需求等结合起来,不断赋予乡村文化新的时代内涵、表现形式。
乡村文化振兴,关键在人。在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的过程中,农民既是受益者,也应成为积极的参与者。坚持农民唱主角,不断提高其参与度,同时吸引一批乡土文化人才、培育群众文艺团队,壮大乡村文化人才队伍,才能让乡村文化具有持续发展的澎湃动能。
(3月25日《人民日报》孙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