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温岭市审结一起全国典型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案:

打不是目的,防才是根本

作者:黄琳 黄鼎 周敏娇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3-11-13

  今年2月,由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台州梁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由温岭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案主犯梁某某因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是浙江省近年来查办的传播范围广、涉未成年人多、社会影响极大、案值数量较高、典型性较强的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可为全省乃至全国各地查办相关案件提供有益参考。

  去年3月,有群众举报微信昵称“雯”等10余人在网络聊天平台发布售卖淫秽视频的广告,且其中有多名未成年人参与传播。温岭市“扫黄打非”办公室高度重视,会同温岭市公安局缜密侦办,发现了涉未成年人非法传播、售卖淫秽视频的犯罪链条。

  该案办案民警林警官介绍,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梁某某、金某(未成年人)等人通过微信购买了大量淫秽视频,并以每部0.1至2元不等的价格,在网络聊天平台销售1000余部,传播范围遍布浙江、吉林、广东、河南等地,受众达2000余人,非法获利1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他们售卖的对象也以青少年、未成年人为主,可以说影响十分恶劣。”

  该案累计查获8名犯罪嫌疑人(5名未成年人),抓获3名(2名未成年人),其中,梁某某是职高学生,因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子中让人非常痛心的是,有些未成年人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做的事情是违法的,由此可见普法的重要性。”林警官认为,未成年人通过网络传播淫秽视频牟利的原因有几个方面,直接原因就是赚钱,几乎不需要成本而且来钱快。其次是法律意识淡薄,部分犯罪嫌疑人年纪尚轻,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和严重性。此外,在遭受不良引诱下,自我防范意识、抵御能力不强。不少参与者受好奇心驱使,误入不良社交圈群,成为淫秽视频和信息的传播者。

  查办该类案件要坚持上下游同步深挖,实现链条打击,第一时间掌握电子数据,提升办案质效。“‘扫黄打非’是民心工程,尤其是‘护苗’工作,涉及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需要群众的广泛关注和支持。”温岭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线索就来自学生家长举报,可见要充分发挥“护苗”工作站的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办法,让广大群众成为“扫黄打非”的信息员、情报员和“瞭望哨”,营造“扫黄打非”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打不是目的,防才是根本。本案涉及多名未成年人,其中部分系在校学生或辍学学生。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扫黄打非”工作宣传刻不容缓。

  温岭市着力构建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护苗”立体防护网。聚焦打造“扫黄打非”进校园示范点样板,联合市教育局全域开展“扫黄打非·护苗”进校园示范点工作。如温岭市九龙小学神童门校区打造了“曙光护苗”工作站,将“护苗”工作与科技教育、阅读分享、心理健康、家校联动等进行深度融合,有效构建“六位一体”护苗体系。作为学校“护苗”工作的孵化基地,用心、用力、用情当好“护苗人”,打造一所温润、绿色的儿童梦想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