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为原创音乐赋能

作者:徐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3-05-11

  音乐作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产品,具有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保护原创者的权益,平衡权利人与受众的利益、对音乐数字资产带来的经济收益进行合理分配,将有力地推动音乐的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为原创音乐创作繁荣“护航”。

  在深圳举办的中国原创音乐版权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发布会上,笔者聆听到多方声音,他们就原创音乐数字版权的保护、音乐版权管理模式、音乐版权的数字化交易等业界关心的话题深入探讨,为数字版权赋能音乐创作与产业发展建言献策。

  确定原创音乐数字版权的权属,能有效促进原创作品繁荣。从唱片、磁带、光盘这类实物存储载体到在线音乐平台、在线K歌、演唱会直播等多种虚拟存储空间,经过多年的积淀,众多的音乐作品累积成为音乐资源,这些资源用于商业渠道传播,就形成了音乐资产。进入到数字经济时代,音乐资产与数字经济融合形成音乐数字资产,这是一种以数据形式存在的内容资源。这些内容资源只有经过版权的确权、保护与管理,才能进一步平衡创作者、传播平台、受众等多方的利益,进而转化为创作者的创作动力,有效地促进原创作品的繁荣。原创音乐作品数字版权归属的清晰确定,既是对原创作品的尊重,又以合法的形式激励创作者,进而规范原创音乐数字版权产业链条各环节的权责,让创作者全身心投入到作品创作之中。

  保护原创音乐数字版权的权益,能有效促进产业发展。从唱片时代到数字音乐时代,如何遏制盗版冲击,一直是原创音乐版权保护的重点。音乐数字版权侵权行为难以认定、数字音乐付费制度有待完善、自媒体导致的侵权行为泛滥等现象频频出现,归根结底是音乐版权管理模式的相对滞后、音乐版权交易平台的作用未充分发挥,从而导致创作者、生产者、传播者、消费者之间出现矛盾,进而侵害到著作权人的权益、受众分享精神产品的利益。业界倡议建立的音乐版权交易体系和平台,既是鼓励创作者的创新热情、尊重创作者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体现,也是利用数字技术完善原创音乐数字版权的管理模式,为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助力之举。

  深化原创音乐数字版权的实践,能有效促进多种业态融合。数字技术与音乐艺术相结合,诞生了彩铃、在线音乐平台、K歌服务、音乐类电台等传播形式与渠道,并深入到音乐类直播、短视频等领域,呈现出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效率高、互动性强的特点,这为数字音乐与其他业态的融合创造了条件。但提供盗版数字音乐获取服务、网络侵权盗版现象仍然存在,不仅直接导致了版权问题多发,更因权责矛盾掣肘了融合发展。依托技术创新路径,建立版权交易体系与平台,平衡相关主体冲突,为原创音乐数字版权保护、交易、管理提供全新的发展模式,不但能保障音乐产业的发展,更能保证多种业态之间的融合发展。

  总之,受众目前对音乐内容的精神需求日益旺盛,数字音乐也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文化产品。原创音乐数字版权的有效确权、保护、交易、管理,能够保证音乐版权利益各方健康良性的合作关系,让音乐创作者创作出更优秀的作品,让受众体验到更优质的内容,使音乐版权付费形成良性循环,进而赋能音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