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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08-28
浙江温州素有“东亚文化之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戏曲故里”“中国工艺美术之都”等美誉,全市共有永嘉昆曲、乐清细纹刻纸、瑞安东源木活字印刷术、泰顺编梁木拱桥营造技艺、文成太公祭等5项国家级非遗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另有35项国家级和159项省级非遗项目。
自2023年12月成为全国第二批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城市以来,温州市以“落实试点,突出成效;聚焦重点,打造亮点”为总体思路,着力构建以版权确权、保护和促进三大机制为核心的版权工作体系,探索出一套适应地方民间文艺发展的工作模式。
一、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的温州实践
(一)组织领导有力,上下联动推进
1.顶层设计扎实推进,部门联动协同高效
温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版权工作,将深入建设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及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成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组建试点工作专班,安排专项经费,专人负责,通过召开试点工作联席会、推进会、务虚会等会议和工作调研,与市文广旅局共同制定《温州市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11项具体举措;制定《温州市民间文艺版权“一县一品”建设指南》,推动全市工作开展。
2.业务培训精准实施,试点基础不断夯实
组织温州市非遗中心负责人、各县(市、区)委宣传部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联合本地高校学者组建试点工作专班,深入指导各县(市、区),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试点工作以来,温州市梳理了1600余项民间文艺项目,完成近10年5.7万余件纸质版权作品的电子化归档,整理出5503件民间文艺衍生作品,构建了瓯窑、瓯剧、温州人著作、木偶戏、和剧及刘基文化等数据库。依托浙江版权服务中心,温州市开发了民间文艺版权作品展示交易平台,目前收录民间文艺作品19330件,并逐步上线12个县(市、区)的作品确权公示信息。
3.衔接机制日益完善,工作体系逐步健全
温州市将“一县一品”实施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年度版权工作考核,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督查评估机制,定期对各县(市、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工作进行督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聚焦核心工程,深化机制建设
1.聚焦三大机制,明确试点重点
聚焦确权强化机制探索。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版权协会、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联合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和学术研讨等方式,广泛征集各地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学术沙龙,邀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温州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和世界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学术专员、技艺传承人共同从理论与实践双重维度深入探讨民间文艺版权立法中的理论困境和现实冲突,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可复制性、可推广性的版权确权和保护措施、机制,形成了初步的机制框架。在实践层面,温州市构建了“六个一”的确权路径,指导各县(市、区)积极开展民间文艺作品确权机制建设,采取自主申报和公示确权的方式,对辖区内的民间文艺作品进行备案登记。开发了温州民间文艺版权服务与交易平台,上线确权公示功能,明确备案内容,探索确权申报主体、确权程序、作品资源库建设及作品归属争议的处置机制。
聚焦保护强化多元协同。温州市委宣传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将侵权行为纳入企业或个人信用记录,建立版权领域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非遗保护联盟等社会组织作用,成立多个多层面的版权保护与促进类组织,推动民间文艺版权的分层多元保护机制构建。
聚焦促进强化金融创新支持。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发布《关于积极推进版权质押融资创新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金融工作促进版权价值实现的重要作用,创新推广版权质押融资模式,为民间文艺版权企业提供新融资渠道。瓯海区专门推出针对计算机软件作品的“瓯版贷”产品,唤醒沉睡的版权资产。
2.打造“一县一品”,深化版权价值挖掘
温州市精心组织实施“一县一品”战略,遴选并确定了12个“民间文艺版权试点单位”,致力于推动民间文艺作品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进行项目确权。文成县以文成县刘基故乡和周边地区的村镇作为集体权利人进行确权申请。
深入理论研讨。2024年7月21日,文成县牵头组织“传承伯温文化 赋能山水侨城”座谈会,讨论如何全面开展伯温文化的保护和活化利用。
积极活化利用。文成县创作话剧《刘伯温·霜台忠魂》、越剧《刘伯温智斩玉面郎》等文艺精品,并连续9年携手温州大学开展伯温文化进高校活动,打造校地合作品牌活动。通过浙江文化研究工程——《刘基文化系列研究与数据库建设》,广泛整理和收集与伯温文化有关的民间文艺信息和版权作品;文成县文广旅体局与一级演员、相声表演艺术家、曲艺活动家,中华曲艺学会副会长宋德全及其弟子刘雪萌签订了“刘伯温传说”传播与推广战略合作协议。
推动成果出海。第36届意大利都灵国际图书沙龙上,刘伯温作品及研究推广成果的书籍得到了集中亮相。
(三)推动传承发展,坚持活态创新
1.持续优化试点工作服务网络
温州市在已建立省版权局温州工作站、12个县域分站和33个版权登记联络点的基础上,全面增加了民间文艺版权作品的登记功能。2024年,温州市已登记高质量作品超过1万件。温州市重点推动了鹿城区瓯悦民间文艺版权服务中心、瑞安(东源)民间文艺版权服务站及毕昇木活字文艺版权站等多个民间文艺版权服务平台的成立,为民间文艺版权法人或组织提供版权登记、维权、交易及培训等全方位服务。此外,还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创新民间文艺作品保护模式,搭建民间文艺版权展示平台,实现版权登记申报的便捷化和智能化。
2.出台民间文艺版权激励政策
2024年,温州市各县(市、区)相继出台版权产业政策,营造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适宜政策环境。市级层面,温州市出台《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这是温州市在保护民间文艺方面的重要立法突破,为永嘉昆曲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各县(市、区)也出台相关的实施意见,这些政策以创新为驱动,以市场为导向,赋予传统产业新的生命力,助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3.激发民间文艺产业创新活力
温州市积极探索版权助力文化产业与文旅的融合,通过建设“非遗工坊”和创新实践基地,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洞头区成立“螺钿漆器国家创新实践基地”,助力温州螺钿漆器产业创新发展,更好地传承与梳理中国螺钿漆器的历史文化和保护成果;乐清市举办乡村工匠电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推动温州民间工艺与电子商务的深度融合,为33位乡村工匠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随着国产3A游戏《黑神话:悟空》的“出圈”,带动永嘉县一家黄杨木雕工厂的版权作品《孙悟空》热卖,一夜之间订单超过4000件,成为民间工艺与现代文创市场成功结合的典范。
4.讲好温州版权出海故事
温州市非遗中心出版了《东瓯遗韵》(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简述·汉英对照版),向国际介绍温州的昆曲、细纹刻纸、瓯塑、瓯绣等民间文艺项目。2024年9月9日,在景德镇举办的国际版权论坛上,温州的民间文艺版权精品成为一大亮点。2024年11月5日至7日,温州承办了2024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国际研讨会,向20余国近300位中外代表展示了温州在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创新方面的“温州经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助理总干事爱德华·夸夸对温州在版权确权、产业化发展、国际化推广等方面的工作给予肯定。鹿城区更是创新推出文化“π”·温州民间文艺版权作品出海行动,对接法兰克福书展、数字环球贸易港、创意双年展、文博会等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展会,将文化“π”民间产品融入文化交流活动,出版双语版《戏曲故里》,建立“文创赋能民间文艺短视频基地”,推出“让世界看见温州非遗”系列短视频,向全球观众展示温州的民间文艺。
(四)采取多项举措,营造版权保护与促进氛围
1.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
2024年4月26日,温州举办了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向全市发起版权保护倡议,通过开展近百场版权保护“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社区居民、市场主体、在校学生的版权保护意识。同时,温度新闻客户端温州版权频道发布“全国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进行时”系列报道,进一步扩大了版权保护的社会影响力。
2.持续提升试点工作引领作用
目前,温州通过创意设计大赛、“市长杯”设计大赛、“梅源杯”中华传统节庆礼品版权设计大赛等三大赛事,创造了超6000万元的版权转化价值。2024温州市民间文艺版权作品精品展,展示具有温州元素特色的剪纸、刺绣、瓯塑及木雕等作品,彰显温州在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创新方面的成果。温州市版权协会评选了“十大版权企业”“十大版权人物”。省版权示范单位志通艺术馆的瓯塑作品斩获“百鹤金鼎奖”;奥光动漫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23年度十大著作权人”称号;苍南钢雕项目更是在版权确权和推广的推动下,产值增长了22.2%,成为文化产业与经济效益融合的典范。
(五)加大维权力度,优化文化生态
紧盯杭州亚运版权保护热点,捣毁浙江省首个侵犯杭州亚运会著作权团伙,破获“6∙05”涉嫌侵犯亚运会吉祥物著作权案,成为2023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之一。温州通过全链条打击,逐步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版权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温州在民间文艺版权保护、确权机制、产业化发展、国际化推广以及传承体系等方面进行有序探索,为保护和激活本地民间文艺资源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不仅来自版权归属和法律保障等常规问题,还涉及政策支持、资源分布不均、市场化推进困难、创新应用不足等多方面的系统性障碍。
二、基于温州实践的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工作思考
回顾试点工作的实践与经验,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进民间文艺版权立法,确保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工作有法可依
制定并出台地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解决目前版权保护与促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明确著作权主体,规范确权机制。对于单一群体的作品,由作品所在地版权主管部门确认;对于跨区域的作品,应由上一级版权主管部门确认,以避免多主体确权时的管理冲突;对于无明确权利人的作品,可以由国家授权的集体管理机构行使版权,确保这些作品在合法框架下得到有效保护。
建立集体管理和备案机制,推动权利共享与社会监督,特别针对民间文艺中无明确个人权利人的作品,支持集体行使权利,防止权利“悬置”导致的资源浪费。
构建备案和公示制度。构建作品的备案数据库,通过公示、备案制度增加透明度,使社会公众能够有效监督作品确权过程,减少可能的权属争议。
建立衍生作品使用许可和补偿机制,以保障作品在传承和创新中的合理使用。衍生作品需在取得原始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后,方可进行商业化使用。对衍生作品的作者和原作作者设立惠益分享条款,确保各方在作品创新、衍生过程中获得合理的权益补偿,以激励更多民间文艺传承和创新者投入创作。
确立专属管理和分配机制,保障民间文艺作品的精神权利。强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原始创作者或其继承人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以确保其在作品使用中的精神利益。
(二)完善确权流程,确保民间文艺版权归属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设立“民间文艺版权确权与登记中心”,通过地方立法和政策支持,为民间文艺作品确权提供法律依据。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以保障确权程序的专业性和公正性,避免在版权归属中引发不必要的争议。针对具体确权项目,可组建确权议事小组,邀请法律顾问、民俗专家、传承人代表等多方参与,规范权利主体的认定流程,确保确权工作的合法性。建立“版权确权联盟”,定期进行确权评议,保障民间文艺版权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三)加速民间文艺产业孵化,确保作品市场化和社会价值最大化
搭建“民间文艺产业孵化平台”,通过政府与企业的合作,为具有市场潜力的民间文艺作品在品牌设计、产品开发、渠道推广和融资引导等方面提供有力的创业孵化支持,提升作品的市场化水平,助力其进入更广阔的消费市场。
引入文化创意企业和电商平台,开展传统技艺产品的线上展示和推广,利用直播和电商等现代营销手段,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民间文艺作品的社会接受度和认知度。
设立“民间工艺创新基金”,扶持本地手工艺人和艺术家,增强传统技艺作品的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传统文化在现代消费环境中的与时俱进和持续创新。
建立文化资源共享和协作机制,通过政策倾斜和资源扶持措施,引领区域文化产业深度发展。对于资源较少的地区,建议采用跨区合作方式,建立“区域文化产业联盟”,推动区域文化资源的整合和共享,进一步实现区域间的文化协作。
通过税收优惠和产业扶持政策,加快资源丰富地区文化项目的发展,同时为资源较少的地区提供文化资源支持或跨区域协作机会,帮助这些地区的民间文艺作品在更广阔的市场中发挥作用。
(四)建立系统化传承体系,确保民间文艺版权作品的持续活化利用
完善民间文艺版权登记服务机制。推出“民间文艺版权登记服务平台”,简化版权登记流程,提供便捷的线上登记渠道,对完成登记的作品设立版权补贴,以激励更多艺术家和传承人积极参与版权保护工作。
推动文创产品开发与市场化输出。针对口头文学、传统游戏等内容丰富的民间文艺作品,与文创企业合作,开发文创产品和教育项目,将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场景,提升作品的市场化应用价值。设立“文艺资源转化基金”,为这些传统项目的市场化提供资金支持,使民间文艺资源从单一的保护向多样化的活化转变。
构建民间技艺传承教育体系。设立“民间技艺传承人培训基地”,将民间文艺技艺课程纳入中小学和高校的教育体系,使学生从小接触和了解本地文化,增强文化认同感,为传统技艺的传承和传播奠定基础。
建立民间技艺传承支持机制。设立“民间文艺传承基金”,专门资助传承人培养学徒,以保障技艺的持续性传承和创新发展。
建设民间技艺档案和数字资源库。创建“民间文艺技艺档案”,通过影像、文字记录等形式系统性地记录技艺过程,形成完整的文化数字资源库,确保技艺在传承中的精准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建立技艺等级评定制度。设立初级、中级和高级技艺评定标准,为传承人提供系统化的技艺提升路径,鼓励传承人不断提高技艺水平,确保民间文艺传承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五)加大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力度,确保创新能力促进民间文艺市场化
完善文化创意人才培训体系。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艺术家、设计师和文化创意企业家。政府可联合本地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文创设计、市场运营等相关课程,激发从业者的创意思维和市场适应、转化能力。
设立“文化创新基金”。鼓励年轻创作者和中小型企业开发新的产品和应用,支持他们将民间文艺与现代生活方式融合,推出具有市场潜力的创新性文创产品,进一步扩大民间文艺的应用场景和消费市场。
推动民间文艺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加大对线上展示平台和互动体验应用的开发力度,通过虚拟展览、AR/VR体验等形式丰富民间文艺的传播方式,吸引更多年轻消费者参与,提升民间文艺的现代化传播效果。
(六)完善版权质押融资机制,确保中小企业获得高效融资支持
建立科学的版权价值评估体系,为民间文艺作品提供精准的价值评估支持。
设立“版权质押专项资金”,为中小企业的版权质押融资提供风险担保和贴息补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更多企业参与版权质押融资,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推进“版权质押融资平台”建设。通过平台提供融资担保、价值评估、市场推广等一站式服务,简化企业融资流程,提升融资效率。针对基层小微企业,可设立“版权金融服务站”,提供上门服务和融资咨询,提高融资渠道的可及性。
引入保险机构提供信用保险。对质押版权进行信用保险,提升银行对版权质押融资的信心,从而增加企业融资的成功率,进一步推进版权质押融资的普及。
开设版权质押融资快审通道。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简化贷款流程,探索“政府+银行”联合担保的版权质押融资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高的贷款风险保障。
(七)推动国际交流合作,确保民间文艺版权在全球范围内受保护
设立“民间文艺国际推广中心”。定期组织民间文艺项目参与国际展会、文化节庆等活动,扩大国际市场影响力,将具有代表性的民间文艺作品和技艺介绍译成多国语言,便于在全球范围内传播,为国际受众提供多语言文化体验,促进我国传统文化的跨文化传播。
打造数字化国际推广平台。与国际文化平台合作,开设民间文艺作品的虚拟展览空间,为海外观众提供线上互动和体验机会,进一步增强国际受众对我国民间文艺的认知度和兴趣。
构建版权管理与许可模式的国际化输出机制。鼓励具有代表性的民间文艺作品通过海外授权合作,构建版权许可系统,确保民间文艺作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合法传播,推动版权保护与国际文化贸易的融合发展。
(作者均为温州市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试点工作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