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微短剧进一步明晰底线

作者:顾烨烨 方兴东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05-27

  微短剧作为数字媒介革命的重要载体,在快速扩张的同时也面临多重发展困境。

  如内容生态的失衡,从“野蛮生长”到“价值空心化”,算法霸权与认知殖民可能导致的技术伦理困境,监管效能与业态特性的错配导致治理体系滞后。

  引导微短剧规范发展的关键在于建立与当今微短剧特性相适应的治理机制。微短剧作为新的媒介形态,有着新兴且复杂的相关主体,以及更灵活、分布式、高互动的传播方式。因此,根据微短剧的媒介特性,以及还处于快速爆发和动态演进的新兴业态发展阶段,当前最有效的治理模式就是互联网原生的多利益相关方模式(以下简称“多方模式”)。也就是产业新兴生态的各方主体,形成具有足够代表性、足够约束力的自组织治理机制,比如行业协会或者产业联盟,制定符合业态发展规律、有效针对各种问题与弊端的规范和自律机制。这种多方模式的治理机制是互联网新兴业态最重要的公共物品之一。当下各种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该行业公共物品的先天缺失,后天也没有及时弥补的症结。

  而在管理的主体上,平台始终要承担最重要的责任。在微短剧行业的各利益相关方中,平台是最直接掌握用户、作品、资金和消费行动等数据和资源的一方。因此,平台是最有条件和能力,针对各种乱象采取有效措施的。而对于企业而言,尤其是行业的领军企业,行业的成败兴衰直接决定自身的发展进程和命运,因此也必须超越自身企业,为整个行业发展与治理的公共物品建设作出贡献。而对于政府来说,要避免“一抓就死,一放就乱”,必须遵循新兴业态的内在逻辑和基本规律,明晰自身下场治理的能力和局限,站在行业健康发展的高度,以协调和构建符合新兴业态的治理机制为目标,充分借助与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和领袖型企业,以及富有公信力和专业素养的第三方专家学者的作用。最后则是守住法律法规的底线,进一步明晰底线,对于违法违规者,敢于出手,形成有效的惩戒案例和法律威慑力。

  当前,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相关协会和机构等,首要任务是建立、促进健全有效的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汇聚行业的“领头羊”,代表性企业家和富有号召力和影响力的行业专家学者,构建自下而上的分布式治理网络,以有效应对数量爆发式增长的行业主体、从业者和海量产品与作品。同时,也需要考虑微短剧更开阔的海外发展空间。微短剧很可能成为游戏、网文等之后更具爆发力和创新力的中国文化出海新路径。因此,治理模式和机制也需要更具有全球视野。本质上,微短剧是一种短视频、游戏化的新型叙事方式,生产制作“短平快”,极富传播力,感染力强,很容易形成商业的灰色地带。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完全可以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晰底线,对于违法违规者,敢于出手,并形成有效的惩戒案例,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这样才能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重组合,而不至于举措失当,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而且影响产业健康发展。

  (本文选自《青年记者》202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