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舞剧《丝路花雨》著作权顺利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为优秀文化作品出海添版权“护盾”

作者:本报记者 田野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4-10-24

  舞剧《丝路花雨》演出现场。 资料图片


  她从遥远的敦煌石窟而来,经艺术家之手跃然于舞台,45年来常演常新,享有“中国民族舞剧的典范”“东方的《天鹅湖》”“中国舞剧之最”等诸多美誉和盛名。这便是以敦煌壁画为素材、讲述丝绸之路中外友谊的舞剧《丝路花雨》。

  优秀文化文艺作品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沉召唤、丰厚滋养,也离不开创作者们甘于寂寞、守得云开的精耕细作,其广泛传播更离不开法治护航。近日,《丝路花雨》著作权顺利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成为甘肃省文化作品著作权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典型案例。


  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丝路花雨》这部取材自千年敦煌的大型舞剧,收获了近半个世纪的回响。1979年5月23日,《丝路花雨》在位于甘肃兰州的黄河剧场正式公演。45年来,这个共建“一带一路”特殊的“文化使者”,以东方之美踏出国门,将丝路风情与敦煌文化带到法国、意大利、德国、日本、朝鲜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海内外取得了近4000场演出、560余万人次观看的骄人成绩,不仅展现了敦煌文化的博大精深和丝路精神的时代回响,舞出了中国精神、中国气派,更向世界展示了自信、包容、友好的中国形象。

  敦煌研究院党委书记赵声良认为,敦煌文化是各种文明长期交流融汇的结晶,是丝绸之路上的文化宝库。《丝路花雨》吸引了敦煌文化的精髓,又抓住了舞蹈艺术的要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范。

  “我们作为‘中外文化交流使者’,希望中国传统舞剧能够站上更大的国际舞台,充分传播中国文化的艺术魅力。但随着《丝路花雨》在海内外知名度的逐渐提升,原创作品被侵权也成为我们最担心的问题。”甘肃省歌舞剧院创作演出营销部副部长张小洁说。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的重要环节,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进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可以为权利人提供强有力的预防性保护措施、提高维权效率,展示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和决心,从而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认可度,有助于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维护国际贸易的公平和秩序。

  近年来,中国的大国担当赢得广泛国际赞誉,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显著提升,中国文化国际传播不断发展,走出国门的话题越来越热,走向世界的步伐也不断加快。加快包括文化产品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具有现实意义。

  兰州海关综合业务一处处长张军表示,完成保护备案后,对擦亮文化品牌、增强品牌传播效应等都有积极作用,也将更加有利于海关实施主动保护措施,震慑侵权等不法行为,有效减少知识产权权利人(著作权人)的维权成本。


  持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文化资源富集、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甘肃,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今年年初,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以“八个一”文化品牌为抓手全力推动文化传承发展的实施方案》,聚焦《丝路花雨》等具有高辨识度的8个文化品牌,让已有“金饭碗”盛满“金果实”,从潜在“富矿”挖掘“金疙瘩”,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在此过程中,推进文化产品著作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意义几何?甘肃省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说,推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完善了全省著作权保护体系,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文化品牌形象将得到进一步保障,同时,通过强化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等工作,也进一步激发了甘肃特色文化创造活力。特别是在甘肃特色文化产品走出去的过程中,将筑起坚强的法治“护盾”。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优秀文化作品在海外得到广泛传播,这两年,甘肃省版权工作部门、兰州海关等部门根据作品特点实施个性化辅导和服务,通过向权利人征询知识产权诉求、为权利人海外维权提供支持,全力保障甘肃优秀文化作品顺利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