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律标准体系 推进绿色包装

作者:陈玉蝶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4-10-16

  日前,欧洲议会通过《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条例》,旨在解决包装和包装废弃物问题,促进包装的回收和再利用,同时加强对该领域的深度监管。这一新规的通过,不仅为欧洲地区的环保事业树立了标杆,也为我国包装立法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

  可重复使用包装认定加强

  鉴于近些年来包装及包装废弃物问题日益加剧,可重复使用包装作为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手段,成为《条例》的关注重点。只有完全符合《条例》中四方面法定要求的包装,才是欧盟认可的可重复使用包装。

  一是主观方面的法律认定要求。《条例》要求,在包装的构思、设计及投放市场时,应以多次重复使用为目的,且其构思和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在通常可预测的使用条件下,能尽可能实现包装的多次轮换。这一要求不仅积极推行了可重复使用包装的理念,同时践行了绿色经济与环保经济的核心价值。

  二是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要求。鉴于包装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在食品、医疗等领域,包装的安全卫生问题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条例》明确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要确保包装在多次使用过程中符合有关消费者健康、安全和卫生要求。

  三是清空、卸载、重装方面的法律要求。在可重复使用包装的实际运用过程中,清空、卸载和重装是不可避免的环节,对此《条例》也提出了要求。首先,包装必须具有可以被清空、卸载、重新填充或重新装载的能力。其次,在被清空和卸载的过程中,不会对包装造成妨害,不会影响包装进一步发挥作用和重复使用。再次,包装在整个使用过程中必须符合相适应的安全、卫生标准(包括有关食品安全的要求),以保障被包装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允许在其包装上贴上标签,并能提供有关该产品特性和包装本身的信息(包括确保产品安全、充分使用、可追溯性和保质期的任何相关说明和信息),这一点也是健康、安全和卫生方面的要求。在必要时,还需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修复,同时保持其执行预期功能的能力。最后,《条例》还要求,包装的清空、卸载、重新填充或重新装载过程中的所有操作不会危及责任人的健康和安全。

  四是回收方面的法律要求。包装回收再利用问题一直是绿色经济领域的重要议题。《条例》要求,投放市场的所有包装均可回收利用(包括可重复使用包装)。如果包装是为材料回收而设计的,根据规定,包装必须使用与原始材料相比质量足以替代主要原材料的二次原材料。当包装成为废物时,需依照《条例》的要求单独收集,在不影响其他废物流可回收性的情况下,分类为特定的废物流,然后依照《条例》规定的方法进行大规模回收。

  除了以上4个方面的要求,《条例》还规定了包装技术信息的合规性证明要求,指出制造商必须根据《条例》建立“技术文件”,此文件应能够评估包装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包括对不合格风险的充分分析和评估,以确保包装的合规性。

  绿色包装法律体系待完善

  可重复使用是未来包装行业的趋势,《条例》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可重复使用包装的相关规定。与欧盟相比,我国包装业绿色化法律体系仍然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整体意义上的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方面的法律,但针对邮件快件领域的包装,国家邮政局于2021年颁布实施了《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旨在加强邮件快件绿色包装管理,保证邮件快件包装质量,规范邮件快件包装行为,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和寄递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具体而言,在包装选用方面,该《办法》要求寄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材料对邮件快件进行包装,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邮件快件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该《办法》还鼓励寄递企业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在包装操作方面,该《办法》要求秉承环保、节约的原则,鼓励寄递企业对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建立可循环包装物信息系统,在分拣、转运、投递等环节提升可循环包装物的使用效率。

  深入分析我国现行关于包装的法律体系,全面覆盖包装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健全。鉴于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以及包装及包装废弃物带来的严峻挑战,推进可重复使用包装的发展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因此,我国有必要加速推进包装行业的绿色化进程,致力于构建和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我国包装及包装废弃物的实际需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我国相关领域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制度供给,强化法治保障,为包装行业的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在推进包装行业绿色化进程中,必须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原则,努力预防和减少包装及废弃物对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的不利影响,促进经济的绿色循环与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湖南省包装标准与法规重点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