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发展、内容生产、产业升级、运营服务等多方面给予资金奖励和政策支持
深圳促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4-09-06
本报讯 (记者徐平)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近日发布《深圳市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围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优秀剧本创作、鼓励来深取景拍摄、支持微短剧发行播映、鼓励精品微短剧创作、支持技术研发创新、推进集聚发展、推动微短剧出口、支持举办主题产业活动、设立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全周期协拍服务体系等方面,大力支持微短剧产业发展。
在支持企业方面,《措施》提出,对首次纳入深圳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的网络微短剧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网络微短剧企业,按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量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在深圳从事网络微短剧创作生产的企业,获得广东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且作品在各大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播映收益或点播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不超过播映收益10%、最高100万元奖励。同一个作品在多个平台播映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在内容生产方面,《措施》提出,对入选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剧本创作扶持计划,经评审认定优秀并成功上线播出的网络微短剧剧本,按照不超过制作成本的30%,给予剧本版权方最高100万元资助。鼓励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等题材策划创作精品网络微短剧,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优秀网络微短剧项目,按作品传播热度、美誉度和触达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分档次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在产业升级方面,《措施》提出,鼓励网络微短剧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包含但不限于网络微短剧创作工具研发、网络微短剧平台研发、网络微短剧出海应用研发、互动剧研发、网络微短剧相关SaaS、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对经评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支持建设运营网络微短剧产业园区(基地),经认定为网络视听创新基地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30%、最高500万元资助。网络微短剧产业园获得国家级、省级示范园区(基地)称号,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中小型影视+短视频+直播影棚或基地,按照不超过投入成本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支持建设网络微短剧创作、拍摄和孵化基地,符合深圳市文化产业相关政策的,可获得相应政策支持。
在运营服务方面,《措施》提出,组建网络微短剧服务中心,设立深圳微短剧专家站,对网络微短剧备案、剧本创作、拍摄、完成片审查等环节开展全流程指导服务,为来深拍摄团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协拍、版权交易等专业化服务。开展网络微短剧制作业务指导工作,5个工作日内出具专家意见。
据悉,《措施》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