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中的旅游观如何调适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4-05-09
当下我国凡逢年过节,旅游话题总是大热。而传媒面对信息场如何进行调适,使其契合于社会发展,是旅游界、新闻界都应当关注的一个课题。
旅游是不是一种消费?要回答这个问题,先看历史。“消费”长期以来被封建时代历史所忽略,这种现象反映了欠发达社会阶段的意识。如,传统地方志将消费现象都放在《风俗志》,而不放在《食货志》,显示士大夫心中的消费并非属经济层面,而是社会层面的问题。
“旅游”一词出现得很早,南北朝梁朝沈约有诗曰:“旅游媚年春,年春媚游人”,至唐代此词则大量运用。但是基本上历代都只把旅游的行为归于文人的雅行,而对民间总是表之以“民风浇漓”,用“奢靡之风”诫之。
当下的社会不同了,旅游作为一种消费,它的正当性已经毋庸置疑。当代社会的现代性特征之一,就是大众消费的兴起。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传播空间大量涌现大众旅游消费的信息。这些信息的暴增,反过来要求旅游观要进行调适,从而驱动旅游业健康发展,前提是作为传播者,不能就事论事,逻辑应该清醒。
应该看到,古代中国的消费观和旅游观都体现着传统文化的影响。在消费方面,节俭与奢侈并存的现象反映了古代社会的复杂性和包容性;而在旅游方面,游山玩水与文人雅趣的结合则间接展示了古代人民对生活的热爱和对自然的敬畏之情。
当下,旅游作为一种消费,其正当性在传播中应该多侧面强化,并且在线上线下的广义出版物中体现出来。这是因为:现代旅游属于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的结合,并非旧日的“游观”,更不是寓有贬义的“游冶”,这种转变反映我们在旅游消费时不仅要考虑物质价值,更要注重旅游对象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
旅游作为产业,已经从一次性消费发展到可持续性消费,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递增;传统的旅游模式往往是一次性的、不可持续的,现代旅游则成为迭次多选的常备消费选项。这种消费观念的更新不仅有助于个人身心,还能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旅游信息传播中还有哪些着眼点需要调适呢?
要强调个人消费须恪守社会责任。旅游的相关性空前扩大,大致可达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能触及的所有空间。人类文化学观点下的消费文化,强调人类的欲望是受文化影响的,消费本身就是一种人际关系、社会义务的践行。在这个背景下,传统的消费观念往往只关注个人的需求和欲望,忽视了消费行为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而现代社会要求我们在旅游消费时不仅要考虑自己的利益,还要承担起爱护环境、维护公序良俗、永续利用的社会责任,而出版物对于这种责任有着导引的显性功能。
要鼓励传统旅游行为的更新。如,从观光旅游到体验旅游,倡导人际互动和交流。观念的转变,要求业者在旅游规划和产品开发时,更加注重游客参与。而游客的重心,则应从耳目口腹之享,更多地向心灵德化方面转移。
要重视古代文化中对“游道”的坚持。明代出现过大量游记文体,其中倡导的“游道”从消费角度看,是一种消费品位的塑造,也是试图对旅游行为的伦理化。这种文化与伦理结合的作品,是当下旅游信息传播中的薄弱环节,出版物亦然。
当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个性化的旅游体验,他们希望根据自己的兴趣享受独特的旅游。还有不少人把旅游与发展结合到一起,通过文创产品、入股旅游项目等方式,分享旅游业带来的长期收益,更有游客不断发现一些独特的有价值项目,产生合作的机会。这种观念的转变不仅有助于推动旅游业的发展,还能为社会带来更多的经济回报。
传统消费观和传统旅游观的更新,是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传播者适度进行调节,并且运用多种传播手段予以实施,方能引导旅游者在消费中不仅遣兴,而且融入多向的追求,终不失消费与再生产良性轮回的基本社会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