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社发布国内首个数字记者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4-04-18
本报讯 4月15日,国内首个数字记者管理办法《四川日报社数字记者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在四川成都发布。
据了解,《办法》对于数字记者在媒体各领域应用中的具体环节、场景等进行了规定,对于数字记者可能涉及的数据安全、隐私、个人权益等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办法》,数字记者的使用方法遵循如下规定:记者本人在四川日报社就职期间,四川日报社可以将数字记者形象应用于所有的新闻报道或线上线下活动。不仅是记者本人,其他报社成员也可使用别人的数字记者。需要使用其他人的数字记者时,需经过数字记者形象原型本人同意。
据川观新闻首席技术官黄云介绍,除1名超写实数字人“小观”之外,另外40名数字记者都对应一位原型记者,在制作数字分身之前,报社已与每一位原型记者签署授权协议,就授权期限、授权范围以及后续数字记者的使用范围作出明确约定。记者离职或者调离四川日报社工作,则授权终止。如需继续使用,应由记者本人和四川日报社双方协商。
自数字人大量应用以来,业内比较关注生成内容的权属问题,对此,《办法》明确规定,使用数字记者生成的内容,均属于职务作品,由四川日报社享有著作权。
《办法》还进一步细化了差错管理:因数字记者输出内容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使用人应按照四川日报社《内容差错认定规则》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