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强印刷发行企业属地监管及内资管理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4-01-11

  本报讯 (记者王勤 祝小霖)日前,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印刷发行企业属地监管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新闻出版局及印刷发行企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单位结合近期“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持续压实责任,做好相关工作。

  《通知》针对各区新闻出版局、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单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单位分别提出加强属地监管、规范印刷经营行为、强化发行活动管理和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管理的要求。其中,各区新闻出版局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印刷、发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双随机”抽查,推动检查常态化。要持续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依程序严肃处理。

  《通知》规定,各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单位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单位要严格执行《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印刷企业要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不得接受非出版单位或个人委托印刷出版物、不得假冒或盗用他人名义印刷出版物等。出版物发行单位要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保存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至少两年,定期清查问题日历台历等非法出版物,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单位要严把导向和质量关,对所编印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