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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宣传部实施“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工程”
打造精神文明建设高地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3-10-18
今年以来,福建省委宣传部聚力聚焦城乡精神文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突出问题,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精心策划实施“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工程”,从激发基层创建动能、推动资源下沉基层、培育典型示范引领等入手,着力推动城乡环境面貌共同改善、文明素质共同提高、治理效能共同增强、生活品质共同提升,整体提升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全局意识 系统推进
福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系统观念,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将文明建设工作落实到百姓急难愁盼的细节之中。
在整体谋划上,为切实解决部分地区对文明村镇创建重视不够、文明城市全域创建不到位的问题,福建在文明城市测评中同步实施文明村镇测评,并将文明村镇创建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测评内容,将文明村镇考评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测评成绩,以文明城市创建这一龙头工程带动薄弱的文明村镇创建,引导各地协同推进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创建,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推动城乡环境共同改善、人民素质共同提升、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让城乡居民共享文明创建成果。
在机制方法上,福建在近年来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同测同考”机制。通过提前研究谋划部署,将“统筹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等内容纳入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夯实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物质基础。以福建省委文明办创建骨干为基础,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从业人员共同开展“同测同考”试点工作,尝试将村镇测评成绩在文明城市测评中的分值比重从5%提高到15%,并根据文明村镇成绩未达标及被取消参评资格的数量,按比例倒扣其所在城市总评成绩。
在结果运用上,福建通过加强调查研究,在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测评中推广实施“同测同考”机制,通过加强村镇督查推进,满足基层创建文明城市急需补齐文明村镇创建短板的需求,就县(市、区)村镇创建难点、痛点提供可供参考的解决路径。机制实施以来,福建省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较之以往有了显著提升。
资源下沉 结对共建
近年来,福建在推进面向城乡基层的新时代文明实践行动中,注重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融入文明培育、文明创建中,以热心换真心,将文明理念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浸入百姓心中,探索出一条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
福建省委文明办发挥平台优势、调动各成员单位积极性,不断扩大结对共建工作覆盖面,指导各地制定出台结对共建制度文件,有力推动各地结对共建工作。近一年来,福建通过举办结对共建现场签约仪式,推动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艺院团、高等院校、国有企业的10家代表与10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签订一对一结对共建协议,推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管理、活动等优质资源下沉基层,进一步突出示范引领作用。目前,福建省共有480个省市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与88个实践中心、1885个省市县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与1110个实践所、11394个省市县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与17044个实践站结对共建。在高质量完善共建工作机制的前提下,福建还以挂点联系、结对帮包、联席会、专题会等制度为手段,探索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对共建情况考核、通报制度,推动各设区市加强对各县(市、区)的工作指导,推动结对共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示范带动 先进引航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城乡融合创建发展方向,福建以培育城乡文明融合创建试点典型、示范带动全省城乡文明融合发展为路径,探索开展城乡文明融合创建试点工作,把融合发展作为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相互贯通的重要标准。
福建在现有县级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以及省级文明城市中择优选择测评成绩优异的县市进行试点,根据区域位置、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不同特点,确定了福清市、海沧区、将乐县等第一批10个试点县(市、区),确保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条件的县(市、区)都能找到可学习借鉴、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学习样本。
试点工作以全县(市、区)域为整体,以县、乡镇、村三级为单元,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为基本形式,通过融合思想理念、文化建设、人才培育、制度机制、资金资源、项目活动、宣传推广、考评考核等8个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改革创新,形成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通过不断细化试点县创建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加强对首批试点县的工作指导,依托试点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探索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讲习班,切实发挥试点县示范带动城乡文明融合发展的重要作用,确保实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更富活力、更有成效、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