躬耕艺坛守初心 德才兼备以致远

作者:付莎莎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3-09-13

  搭台唱戏,台上台下都是门道。文艺工作是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承载着全民的期盼与寄托,由此,文艺工作者也备受人民关注,更以大众目光作为其向前向上的原动力。正所谓,能力愈大,责任愈重。

  作为时代精神和文化的创造者、记录者、传承者,文艺工作者不仅要有精湛的艺术技术,更要有高尚的人格魅力。近年来,有部分文艺工作者因艺德问题“翻车”,不仅断送了自己的职业前途,还使工作团队耗费数月乃至几年的心血付之一炬,更让整个行业蒙羞。可见,文艺工作者需要时刻牢记自身所承担的个人使命和时代重任,坚守职业道德,方可走好这条职业路。

  坚守职业道德要履行好职业义务。文艺工作者的义务是对自己负责、对作品负责、对社会负责,这其中,创作打磨出具有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是其向大众彰显自身能力的关键。火热的生活有着火热的故事,在坚守艺术理想、潜心创作的过程中,文艺工作者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艺术规律,刻苦锤炼演技,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艺术创造,塑造吸引人、感染人、打动人的艺术形象,向人民献上精品力作,为时代留下令人难忘的艺术作品,用自己的作品为社会发声,把为人、做事、从艺统一起来,努力追求真才学、好德行、高品位。

  同时,文艺工作者要坚持向人民学习、向书本学习、向生活学习、向前辈学习、向经典学习、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通过增强思想积累、知识储备、文化修养、业务能力,在培根铸魂上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上实现新作为,在明德修身上焕发新风貌。

  当然,职业道德建设需要自律,亦需要外部力量的监督和反促。毕竟,文艺事业具有公共性,理应接受大众的监督和反馈。而在内外建设形成的合力之下,也将推动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迈向新阶段,形成健康向上的文艺工作氛围。

  文艺工作关系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是行业发展之需求,亦是社会和谐之必要,其要求每一个文艺工作者遵纪守法,不忘自身的使命与担当,从意识到行动,做一个既有艺能又有艺德的合格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