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2022年报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3-06-29

理事长:周建潮


  2022年,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局的正确领导及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下,勇于拼搏,迎难而上,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种种困难,与行业各方凝心聚力,奋力开拓著作权集体管理业务,全年实现财务收入45465万元,同比增长19.1%;会员数达553家,相较上年增长17.9%,共代表了1511家权利人;管理音乐电视作品达35.1万首,同比增长37.7%,各项业绩均创出历史最佳。

  在这一年里,音集协持续深耕“二合一”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与全国各地139家娱乐行业协会建立或延续合作关系;以实际行动帮助卡拉OK经营企业减负纾困,连续两年荣获民政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通报表扬;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在营业场所背景音乐、网络直播和互联网短视频等新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新业务领域著作权使用费收入超过3000万元;以版权使用费标准作为判赔依据的司法实践成效显著,在卡拉OK版权市场上取得了非常好的市场指引作用和法律效果;著作权大数据管理平台在使用者的支持下,在全国多个省市成功试运行,音集协业务管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迈出坚实一步;“天合案”等多个涉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原则和音集协发展的重大案件取得终审胜诉,推动了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理论发展和制度完善,音集协自此涅槃重生,以崭新的面貌走向未来。

  事非经过不知难,成如容易却艰辛。2022年,音集协实现了诸多突破性进展,取得了诸多创新性成果,点点成绩得来不易。我们衷心感谢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各界对音集协以往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展望新的一年,音集协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在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局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正创新,奋力开拓,履行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贡献力量。


·会员事务·

会员数:553家

代表权利人:1511家

年度新增会员:87家

2022年,音集协优化会员拓展工作,提供高质量会员服务。

·音乐电视作品和录音制品·

  会员授权音乐电视作品:351333首,新增96188首,同比增长37.7%。

  会员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录音制品:15.1万首。

  会员登记录音制品:158.6万首,录音制品登记工作仍在进行中。

  通过精细化版权管理,进一步提升了音集协内容管理的广泛代表性。

  

·卡拉OK金麦榜

卡拉OK金麦榜是音集协依据著作权大数据管理平台提供的线下KTV点唱数据进行统计排名的卡拉OK歌曲排行榜,自2020年12月首次发布以来,已发布27期月度榜单和两个年度榜单,是一个完全基于客观使用数据形成的音乐点播榜。


·著作权许可和收费·

克服疫情影响,2022年著作权使用费收入再创新高

  

联动行业相关各方,卡拉OK版权许可业务在艰难的市场环境中稳步拓展

  2022年新冠疫情持续流行,全国20%—30%的卡拉OK场所倒闭关停,一般地区停业时间达4—6个月,给音集协业务活动带来极大影响。

  面对市场难题,音集协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的通知》精神,持续加强与卡拉OK领域各相关方合作,联合版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在北京、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安徽、广东、福建、湖北、湖南、吉林、黑龙江、云南、西藏、山东、河南、辽宁等地举办集体签约、讲座、座谈会和宣传活动,在福建马尾同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共建共维“五位一体”卡拉OK领域版权预防和保护联动机制,秉持“协商优先”的原则充分与场所交流沟通,积极促进卡拉OK场所缴纳著作权使用费。同时,音集协为有效减轻疫情期间依法履行版权义务、积极缴纳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营业场所经营负担,出台一系列稳定卡拉OK版权市场秩序、推动卡拉OK产业复工复产的有力政策,取得良好效果。2022年,在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音集协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入再创历史新高。

  此外,音集协持续完善许可工作各项制度,严厉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大力推行数字化办公系统,简化了签约流程,节省了使用者成本,提升了办公效率,保证卡拉OK许可工作公开、公平、透明、高效进行。


线下营业场所背景音乐收费业务破冰

  通过与线下6300多家营业场所进行背景音乐使用的谈判沟通,该领域收费工作在上海、湖南、江苏、北京、重庆等10个省市取得进展,涉及餐饮、商场、酒吧、时尚品牌、会展、音乐节、展览等不同行业,并在酒店、展览、广场、公寓、写字楼、单项赛事、4S店等行业实现了签约,音集协还与3家地方娱乐行业协会签约建立了合作关系。此外,音集协还针对使用背景音乐的线下经营场所推出了“音乐通”客户端,在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也有效规范了版权使用秩序,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互联网业务取得大幅进展

  2022年音集协互联网业务著作权使用费收入达2726万元,同比增长422%。

  互联网许可业务稳步发展。自2020年开展互联网许可业务以来,音集协先后与字节跳动、微视、彩视、葫芦音乐等短视频及流媒体平台达成合作。2022年,音集协与快手平台经过长达两年的维权和协商最终成功签约,字节跳动、彩视等平台同期顺利完成续约合作,互联网领域著作权使用费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

  网络直播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音集协通过对大量市场调研数据的周密分析,提出了互联网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的费率协商标准,并与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两次联合组织30余家网络直播平台召开会议,共同协商。在行业协商中,音集协充分听取权利人、使用者和相关行业协会等各方意见,对费率标准进行优化,并与部分使用者签署了支付录音制品使用费协议。2022年,音集协与腾讯云、声网、即构、火山引擎等四大RTC服务商建立合作,覆盖了110家语音直播平台;音集协还与东方甄选、万科物业、肯德基、戴森等品牌的直播间达成合作,实现电商直播业务零的突破。音集协提出的网络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的费率标准在实践中逐步得到了行业认可。

  广播电视台业务取得进展。为加快推进《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所赋予的录音制作者广播表演获酬权在广播电视行业的落实,音集协进行了充分的行业调研,广泛收集使用者的建议,与全国和地方的广播电视机构沟通协商付酬标准。音集协还对各广播电视机构使用录音制品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监测,为下一步协商工作提供支持。


·著作权使用费分配·

  根据音集协第二届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和细则,2022年度投入分配的著作权使用费共计37619万元,对扣除税金、管理及运营成本后的25110万元进行分配,其中向音集协权利人分配15398万元,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结算词曲作者著作权使用费9712万元。

·法律事务·

多个重大诉讼案件取得胜诉

  ·与天合集团及其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2021年7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音集协与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支持音集协与天合集团签订的全部9份涉及卡拉OK著作权许可事务的独家合作协议自2018年11月1日起全部解除等诉求,判决天合集团及其子公司向音集协支付其拖欠的著作权使用费、延迟支付的利息、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共计99774654.49元并承担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同时驳回天合集团的全部反诉请求。2022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维持原判的判决。该案的判决让音集协从此彻底甩掉历史包袱,清除历史积弊,对音集协进入全新的健康发展阶段具有重要意义。

  ·与天语同声、中音传播公司合同纠纷案2022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音传播(深圳)有限公司诉音集协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结果:音集协自2014年起无需再向两公司支付著作权使用费收入21%的运营服务费,为会员挽回了1.299亿元的版权费。此案的胜诉使音集协的管理成本大幅度降低,为音集协的健康发展扫平了历史遗留的风险和隐患。

  ·与广东6家KTV垄断纠纷案2020年6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对广东8家KTV诉音集协垄断纠纷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后,其中6家KTV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所有KTV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法院认为:虽然音集协具有市场垄断地位,但没有滥用垄断地位实施原告所诉称的拒绝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该案判决明确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仍受反垄断法规制,厘清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行为性质,及时回应了反垄断司法执法的实践需求,对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诉浙江联娱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2022年2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音集协诉浙江联娱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认定浙江联娱公司构成虚假宣传,判决立即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音集协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本案通过司法实践制止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肯定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卡拉OK领域进行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唯一合法主体地位,对于建立卡拉OK正常版权许可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推动施行卡拉OK侵权案件判赔“新思路”

  在卡拉OK领域,音集协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推动以国家版权局2006年公告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为基础、以包房为单位计算的版权使用费作为侵权损害判赔依据的“新思路”,获得山东、广东、四川、重庆、河北、新疆等20个省(区、市)法院的支持,对减少诉讼纠纷、建立健康发展的卡拉OK版权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在音集协诉侵权卡拉OK场所案件中,法院参照“新思路”标准判决侵权卡拉OK场所赔偿著作权使用费,大大震慑了侵权场所的侵权行为,有力地促进了音集协的版权许可工作。同时,音集协始终将协商沟通贯穿诉讼全过程,全年通过和解促成场所签约1173家。

  2022年,音集协代签约卡拉OK场所处理非会员权利人诉讼6064件,为签约场所排忧解难,解除其后顾之忧。越来越多的法院参照集体管理组织收费标准来计算侵权判赔额,使得音集协签约卡拉OK场所判赔额大大降低。此类案件全国平均单曲判赔额为33.76元,部分省份降至10元以下,较之前动辄单曲千元的判赔额显著降低,极大减轻了音集协签约卡拉OK场所的负担,同时维护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稳定。


·重要工作·

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全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2年,在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党委的领导下,音集协围绕“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主题积极开展多项生动深刻的党建活动,党支部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举办支部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在上级党委组织的主题征文活动中踊跃投稿并荣获一等奖、二等奖各一篇及组织奖。音集协党支部积极推动完善支部建设,抓好“三会一课”,设立党建图书角,积极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音集协党支部坚持以学促思、以思促行,将党建工作与协会业务相融合,开展坚守著作权集体管理初心使命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音集协业务工作高质量开展。


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7月26日,音集协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及2021年各项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分配细则及2022年预算报告,会议审议同意徐军同志担任协会财务总监。


全面推进著作权集体管理业务数字化进程

  2022年,音集协通过技术手段赋能集体管理事业发展,用技术创新引导卡拉OK领域建立版权许可新秩序,以著作权大数据管理平台为引擎逐步推动著作权集体管理业务数字化优化和升级,实现作品的授权、传播,以及付费信息的全量、实时、精准、动态的完全透明化,使产业各端主体得以信息共享。截至年末,著作权大数据管理平台在全国23个省(区、市)的96个城市完成落地试点工作,接入卡拉OK场所475家,涉及近1.2万间包房,通过扫码付费模式收取著作权使用费244万元。音集协还针对使用背景音乐的线下经营场所推出了“音乐通”客户端,启动了对权利信息与资料管理系统的升级优化工作,通过内控管理技术系统建立数字化工作申报流程,全面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办公,加速提升音集协数字化管理水平。


搭建专业交流平台拓展学术文化视野,开展行业交流活动共议集体管理发展

  ·1月16日,音集协参加2021年中国版权年会新形势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论坛,与会专家就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适应管理体制变化、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修改、集体管理在技术革新发展的新形势下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等议题发表了观点。

  ·5月31日,时值修订后的《著作权法》施行一周年之际,音集协通过线上方式举办营业场所播放音乐版权保护座谈会,会议聚焦修订后的《著作权法》为录音制作者增设的广播和表演获酬权的落地实施问题。

  ·7月8日,音集协与《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版权监管周刊》联合举办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版权保护专题研讨会,著作权法专家、学者及行业组织、使用者代表、律师、媒体齐聚一堂,共同探讨网络直播中音乐版权使用的解决之道。


为卡拉OK场所减免使用费,再获民政部通报表扬

  11月2日,音集协因减免2021年著作权使用费再获民政部通报表扬,被列入《关于表扬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通报》名单。2021年音集协为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的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技术服务商减免著作权使用费4233万元,与2020年合计减免著作权使用费达1.33亿元,用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