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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技术风口下,如何守护著作权?
——来自京津粤律师人工智能前沿法律问题网络研讨会上专家们的声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3-06-15
越来越强大的人工智能技术,为人们带来便利和惊喜的同时,也引发了相应的版权、数据安全、技术伦理等风险隐患。
北京市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天津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与互联网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日前举办了京津粤律师人工智能前沿法律问题网络研讨会,与会嘉宾结合国内外在AIGC版权领域的既有案例实践,就目前人工智能产品生成内容的版权属性、权利归属与责任机制等各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人工智能带来新挑战拥抱变化方能找对策
“当AI只接收来自人类的提示文本,并输出复杂的文字、图像或音乐时,创作性的表达是由AI技术而非人类确定和执行。上述内容不受版权保护,不得注册为作品。”这是2023年3月16日,美国版权局关于AIGC版权注册最新指南的内容。这意味着,目前在美国,ChatGPT类产品生成的内容将不会被注册为作品。
ChatGPT强大的功能以及国内人工智能产业的飞速发展,将国内对AIGC版权问题的探讨再次推向高潮。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韩映辉表示,随着数字技术的兴起,人工智能正在以其强劲的力量影响世界,影响人们的生活。ChatGPT 一跃成为火爆全球的现象级应用。在商务邮件、视频脚本、文案、代码、诗歌、论文等输出领域,ChatGPT的新算法扩展了大量语言应用空间,各行业掀起了对ChatGPT场景应用的探索和反思。对于法律业而言,ChatGPT在数据处理新模式和人机互动新场景等领域具有广阔前景和天然优势,与此同时,也伴随着监管和合规风险。
人工智能时代的开启伴随诸多法律问题出现。如何使人工智能真正服务于人类,成为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人工智能产品所带来的信息安全、用户隐私等问题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势必给现有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在韩映辉看来,应对以上问题,应积极拥抱新科技的发展趋势。她希望,通过对目前所面临的人工智能的前沿法律问题进行充分分析与探讨,通过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引导人工智能更好地服务社会、造福全民,进而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环境。
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雯认为,科技改变的不只是人们的生活,还有法律服务的内容和形式。目前,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比如电子支付、智能家居等领域都已经充满了人工智能的影子。因此,人工智能带给法律的挑战和问题都亟待解决,这其中包括数据安全问题、在著作权领域可能出现的一些新型问题等,这些问题需要业界一同来面对。李雯的观点是,对于律师而言,面对新问题和新挑战最好的做法是主动出击,不断地学习,给自身充电,迎头赶上潮流。
显然,对话式人工智能产品将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领域。ChatGPT等产品具有极强的语言分析能力和内容输出能力,不仅能够根据用户需求生成相应文本,而且内容篇幅大、输出效率高、表达更规范。但与此同时,这类产品也面临诸多版权争议,有待梳理解决。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建华认为,法治建设与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的融合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人们应该深刻认识到人工智能发展对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姚欢庆以人工智能对著作权制度的挑战为主题进行了分享。姚欢庆的分享从两个方面展开,即现行《著作权法》体系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理解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核心激励机制,由此探究人工智能生成物与著作权之间的关系。
是否构成作品需具体分析权属规定值得进一步讨论
美国版权局发布的指南中值得关注的一点是,由ChatGPT、人工智能AI绘画聊天机器人Midjourney等基于AI技术自动生成的内容不受版权法律保护,但作者运用Photoshop等软件进行创作的图片可受保护,两者的差别在于人类在相关成果的产生过程中是否作出创造性贡献。
北京理工大学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磊与北京市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韵就ChatGPT相关问题进行对谈,同时就ChatGPT的基本概念以及监管问题进行阐述,二人结合现实案例进行了深入讨论。王韵结合著名的猩猩照片自拍案提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就是希望通过法律来鼓励有价值、有创意的作品出现,并让公众有机会看到。如果认定这些照片没有版权可言,那么今后类似的情况再次出现的话,摄影师就会觉得不受法律保护,而不将照片分享出来。相反,如果推定相机的所有者,也就是摄影师拥有照片的版权,那么则会鼓励更多的摄影师去进行有意思的探索和类似的实验,产生更多好玩的作品。
天津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与互联网专业委员会委员孟祥亮也通过实例,从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能作为法律保护的主体及人工智能生成物侵权责任承担主体两方面探讨了人工智能的法律保护问题。
近年来,天津市各部门不断加强协作配合,不断释放知识产权保护新动能。天津市律师协会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设立收集维权信息与转交监督线索专门通道,开展前瞻性研究和预防性保护,多维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力度。
结合检察机关办案实务经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陶然通过对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会产生著作权、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利主体、人工智能生成物刑事法律规制问题及人工智能生成物社会治理问题等4个问题的讲解,分享了人工智能生成物给著作权制度带来的法律挑战和价值冲突以及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运用的思考。
会议还邀请到京津冀三地多位知识产权律师展开圆桌讨论,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叶俭主持了圆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