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质量管理2023”专项工作启动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3-04-26
本报讯 (记者孙海悦)《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图书“质量管理2023”专项工作的通知》日前印发,以推动图书出版质量进一步提高。
此次重点对2022年以来出版的图书进行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检查,加大对封面、插图、图文匹配等的检查力度。检查出版单位执行选题论证、三审三校、责任设计编辑和设计方案三级审核等制度的情况。
图书“质量管理2023”专项工作自2023年4月启动,分3个层面开展。各出版单位对本单位2022年度出版的图书进行自查,检查品种数不低于年度出书总量的10%;对相关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各省级出版管理部门、中央在京出版单位主管部门对所辖所属出版单位图书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每个出版单位不少于5种图书进行检查,检查时可重点关注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和少儿读物。国家新闻出版署将围绕检查重点,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对检查结果优良的出版单位予以表扬,对出版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和存在违规行为的出版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公开通报。
在处理措施方面,通知提出,对出版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出版单位依法依规作出处罚,同时要求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收回全部不合格图书,差错率在1?以上5?以下的,修订重印后可以继续发行。对出版图书差错率在0.9?至1?之间的出版单位,由省级出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国家新闻出版署进行约谈提醒。对未经备案出版涉及重大选题范围图书的出版单位,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或省级出版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责成其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吊销许可证。对查实存在“买卖书号”行为的出版单位,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或省级出版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出版物、违法所得,视情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