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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版权新生态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2-10-31
□本报记者 徐平
9月29日,全国第一部以“版权”命名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版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条例围绕促进版权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立法,从体制机制上破题、从推动产业发展上发力、从加强版权治理上创新,理顺工作机制、激励版权创造、加大保护力度、健全服务体系,以全面的制度供给力促版权兴业。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业界、学界受访者均认为,条例的出台,对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版权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广东省版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版权强省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支持版权新业态发展
在条例出台之前,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就曾组织会员单位和相关机构知识产权业务负责人、相关专家以及多所高校的学者举行座谈,针对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必须积极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的挑战。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紧随新形势的要求,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条例积极支持版权新业态发展,对此前广东版权工作中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提炼,对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予以积极回应。”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梁守坚说。
网络领域版权保护是新时期版权保护的重点领域。条例既压实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又鼓励权利人采用时间戳、区块链等电子存证技术获取、固定版权保护相关证据,引导强化自我保护。梁守坚认为,条例针对网络版权保护和运用不断作出完善,鼓励搭建互联网行业版权信息交流、版权保护成果共享、版权业务合作的平台,推动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这也是省版权保护联合会互联网产业版权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推动成果转化运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激发原创动力,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条例紧紧抓住创新创造和转化运用两个关键环节,作出了一系列制度设计。
条例首次把“激励创作”写进法规,通过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版权成果运用。在激励版权领域作品创新方面,广东省版权局连续多年组织“广东省最具价值版权作品”的评选、表彰和奖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发挥制度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条例对实践经验进行了总结,并对激励作品创作进行明确规定。
梁守坚表示,“激励创作”与“激活资源”二者相辅相成,在创作成果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将版权资源和版权成果进行运用,才能更有效地体现出版权成果的价值,让版权创作者与版权运营者共同分享版权成果。
全链条思维构建版权生态
版权制度是保护创新能力、激励自主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条例注重与2022年3月出台的《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相链接,着力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围绕完善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制度体系谋篇布局,创新制度框架,具有鲜明的广东特色。
“指导思想和立法目的对版权生态进行高标定位,政策保障、考评机制、协同创新与奖励制度对版权生态正向激励,版权监管体制与版权执法机制规定构建健康的版权生态,版权公共服务与社会服务体系打造良好的版权生态,版权保护机制与法律责任规范营造良好的版权氛围,版权文化宣教塑良善版权文化生态。”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广东省版权条例》地方立法项目负责人肖世杰围绕6个方面分析了条例的制定将对广东版权生态带来的积极影响。
条例倡导粤港澳大湾区在版权产业方面进行协同发展,鼓励广东与香港、澳门在影视、音乐、动漫、游戏、创意设计、计算机软件等重点行业进行版权合作。“要抓住科技赋能版权产业发展的技术机遇、文化繁荣的历史机遇,在版权保护与运营之上,积极培育数字内容、创意设计、文化信息服务等新型业态。”深圳市版权协会多位受访者表示,条例拓宽了对外交流合作渠道,在版权贸易、产业对接、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海外维权等方面推动交流合作,提升版权产业国际运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