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缓缴政策印刷业迎来“及时雨”

作者:刘俊海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2-06-22

  □刘俊海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其中,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等17个特困行业被列入“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名单”。这无疑为现下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印刷企业带来一场“及时雨”。

  今年以来,尤其是进入第二季度,全国印刷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冲击较大,普遍面临市场需求收缩、生产成本增加、融资难融资贵等多重问题,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国家统计局5月末最新数据显示,1―4月,我国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实现营业收入2241.1亿元,同比增长0.9%;利润总额100亿元,同比下降11.9%,行业增收动能明显不足。此时,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以政策兜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印刷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

  通知显示,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也就是说,此次进入困难行业范围后,印刷复制企业可以按程序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缴纳社保费的前提,是企业有缴纳能力。受疫情影响,一些中小企业确实存在经营困难。这一政策的出台是政府对近期形势判断后的主动担当,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印刷行业和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但缓缴不是不缴、不是豁免,等到印刷企业经营条件好转后仍需要缴纳。

  当然,缓缴的举措,一方面可缓解由于近期困难带来的员工流失、解聘失业的压力,保就业、保民生。我国有9.7万家印刷企业,中小微企业占多数。因此,对中小微企业加大政策帮扶力度,对印刷行业发展的基本盘、对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另一方面,这样的政策兜底行为,能够让印刷企业轻装上阵,有利于劳资关系的稳定,让劳动者和投资者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让经营者少一些顾虑和隐忧,从而实现印刷企业轻装上阵,用心提高自己的产品服务质量。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